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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26-03-20 09:5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7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26年第17号

【发布日期】2026年2月5日

【实施日期】2026年2月5日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质检总局关于塞尔维亚等国家发生牛结节性皮肤病的风险警示通告》(2016年15号)。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26年2月5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