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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26-05-14 10:05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2026年第5号

【发布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布文号】公告2026年第5号

【发布日期】2026年4月28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举措的公告

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中非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有关规定,自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对同中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实施零关税。国别清单及相关税目税率见附件。

附件:国别清单及税目税率表.pdf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稿件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