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26-05-14 10:05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2026年第5号
【发布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布文号】公告2026年第5号
【发布日期】2026年4月28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举措的公告
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中非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有关规定,自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对同中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实施零关税。国别清单及相关税目税率见附件。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稿件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