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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审批

包含14个子项:

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资格登记

基本信息

设定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填写样本 来源渠道 介质要求 数量要求 材料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申请表

空表

政府部门核发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申请接收

办理方式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审批结果

结果送达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

附录

核材料核设备及反应堆用非核材料出口许可

基本信息

设定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填写样本 来源渠道 介质要求 数量要求 材料必要性

《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

空表

政府部门核发

纸质

1份

必要

申请人从事核出口的专营资格证明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国防科工局相关出口批准文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0份

非必要

合同或者协议的副本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核相关物项分析报告单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最终用户证明(含中文译件)

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格式
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格式(港澳台地区专用格式)

申请人自备

纸质

1份

必要

依照上述“申请条件”第二至第六条规定提供的保证证明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0份

非必要

最终用户情况说明(含中文译件)

纸质/电子

0份

非必要

审查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0份

非必要

申请接收

办理方式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审批结果

结果送达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

附录

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许可

基本信息

设定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填写样本 来源渠道 介质要求 数量要求 材料必要性

《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

空表

政府部门核发

纸质

1份

必要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合同或者协议的副本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的技术说明或者检测报告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最终用户证明(含中文译件)

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格式
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格式(港澳台地区专用格式)

申请人自备

纸质

1份

必要

依照上述“申请条件”第二至第四条规定提供的保证文书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非必要

最终用户情况说明(含中文译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非必要

商务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0份

非必要

特别说明:经商务部同意,下列情形可免予提交上述有关材料
(一)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属于参加境外展览;
(二)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属于中方在境外自用;
(三)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属于境外检修,并在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
(四)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属于境内检修复运出境;
(五)商务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接收

办理方式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审批结果

结果送达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

附录

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许可

基本信息

设定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填写样本 来源渠道 介绍要求 数量要求 材料必要性

《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

空表

政府部门核发

纸质

1份

必要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非必要

合同、协议的副本或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的技术说明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最终用户证明和最终用途证明(含中文译件)

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格式
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格式(港澳台地区专用格式)

申请人自备

纸质

1份

必要

依照上述“申请条件”第二至第四条规定提供的保证文书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非必要

最终用户情况说明(含中文译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非必要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0份

非必要

申请接收

办理方式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审批结果

结果送达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

附录

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许可

基本信息

设定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填写样本 来源渠道 介质要求 数量要求 材料必要性

《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

空表

政府部门核发

纸质

1份

必要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合同、协议的副本或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的技术说明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最终用户证明和最终用途证明(含中文译件)

空表

申请人自备

纸质

1份

必要

依照上述“申请条件”第二至第四条规定提供的保证文书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非必要

最终用户情况说明(含中文译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非必要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0份

非必要

申请接收

办理方式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审批结果

结果送达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

附录

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

基本信息

设定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一)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导弹类)办理流程图

(二)民用航空零部件批件办理流程图


申请材料

(一)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导弹类)

材料名称 材料填写样本 来源渠道 介质要求 数量要求 材料必要性

《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

空表

政府部门核发

纸质

1份

必要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合同或者协议的副本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导弹相关物项和技术的技术说明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最终用户证明和最终用途证明(含中文译件)

空表

申请人自备

纸质

1份

必要

依照上述“申请条件”第二条规定提供的保证文书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非必要

最终用户情况说明(含中文译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非必要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0份

非必要

(二)航空零部件批件

材料名称 材料填写样本 来源渠道 介质要求 数量要求 材料必要性

出口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0份

必要

拟出口的民用航空零部件名称(包括所含型号)、生产国和生产商的说明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0份

必要

出口用途、报关口岸、进口国(地区)的情况说明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0份

必要

出口经营者遵守国家出口管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保证文书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0份

必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0份

必要

申请接收

办理方式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审批结果

结果送达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

附录

挖泥船出口许可

基本信息

设定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填写样本 来源渠道 介质要求 数量要求 材料必要性

《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

空表

政府部门核发

纸质

1份

必要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合同、协议的副本或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挖泥船的技术说明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最终用户证明和最终用途证明(含中文译件)

空表

申请人自备

纸质

1份

必要

依照上述“申请条件”第二至第四条规定提供的保证文书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非必要

最终用户情况说明(含中文译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非必要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0份

非必要

申请接收

办理方式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审批结果

结果送达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

附录

商用密码进出口许可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填写样本 来源渠道 介质要求 数量要求 材料必要性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申请表》原件

空表/样表

申请人自备

纸质

1份

必要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合同或协议的副本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

-

商用密码的技术说明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

-

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出口的含中文译件)原件

空表

申请人自备

纸质

1份

必要

商务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

-

申请接收

办理方式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审批结果

结果送达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

附录

易制毒化学品进口许可

基本信息

设定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一)内资企业需要递交的申请材料:


(二)外商投资企业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申请接收

办理方式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审批结果

结果送达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

附录

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

基本信息

设定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一)内资企业需要递交的申请材料:


(二)外商投资企业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申请接收

办理方式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审批结果

结果送达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

附录

镓锗相关物项出口许可

基本信息

设定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填写样本 来源渠道 介质要求 数量要求 材料必要性

《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

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纸质

1份

必要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出口合同、协议的原件或者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扫描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出口物项的技术说明或者检测报告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含中文译件)

样表

申请人自备

纸质

1份

必要

进口商和最终用户情况介绍(含中文译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依照上述“申请条件”第一条至第三条规定提供的保证文书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非必要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0份

非必要

申请接收

办理方式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审批结果

结果送达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

附录

石墨物项出口许可

基本信息

设定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填写样本 来源渠道 介质要求 数量要求 材料必要性

《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

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纸质

1份

必要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出口合同、协议的原件或者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扫描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出口物项的技术说明或者检测报告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含中文译件)

样表

申请人自备

纸质

1份

必要

进口商和最终用户情况介绍(含中文译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依照上述“申请条件”第一条至第三条规定提供的保证文书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非必要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0份

非必要

申请接收

办理方式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审批结果

结果送达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

附录

模具及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物项出口许可

基本信息

设定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材料填写样本来源渠道介质要求数量要求材料必要性

《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

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纸质

1份

必要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出口合同、协议的原件或者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扫描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出口物项的技术说明或者检测报告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含中文译件)

样表

申请人自备

纸质

1份

必要

进口商和最终用户情况介绍(含中文译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依照上述“申请条件”第一条至第三条规定提供的保证文书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非必要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0份

非必要

申请接收

办理方式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审批结果

结果送达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

附录

锑及超硬材料相关物项出口许可

基本信息

设定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材料填写样本来源渠道介质要求数量要求材料必要性

《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

样表

系统填报打印

纸质

1份

必要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出口合同、协议的原件或者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扫描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出口物项的技术说明或者检测报告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含中文译件)

样表

申请人自备

纸质

1份

必要

进口商和最终用户情况介绍(含中文译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必要

依照上述“申请条件”第一条至第三条规定提供的保证文书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1份

非必要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自备

纸质/电子

0份

非必要

申请接收

办理方式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审批结果

结果送达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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