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大厅> 行政许可事项

境内举办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

基本信息

设定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一)网上预审批。
申请单位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http://ecomp.mofcom. gov.cn/loginCorp.html),在展会管理板块中提交申请材料。未通过预审批的,申请单位根据系统通知完善或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
(二)提交书面材料。
预审批通过后,申请单位将纸质材料递交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大厅,并领取受理单。
(三)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进行审核。
(四)审批结果。
审核通过后,商务部下发批件。
(五)展览会举办后一个月内,申请人应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提交展会总结。

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接收

办理方式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审批结果

结果送达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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