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124号(商贸监管类071号)提案答复的函
韩民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湖北自贸试验区空港新片区打造内陆开放高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商务部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湖北自贸试验区围绕中央赋予的战略定位,围绕投资贸易便利、知识产权保护、人员流动便利等领域深化改革创新,形成“知识产权类案件‘简案快办’”“股权转让登记远程确认服务”等制度创新成果并向全国推广。2020年,出台支持湖北自贸试验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在提升贸易发展质量、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助力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2023年,印发《自贸试验区重点工作清单(2023—2025年)》,支持湖北自贸试验区深化差别化探索,加快推进科创自贸、数字自贸、绿色自贸等建设,努力打造中部有序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集聚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田和内陆对外开放新高地。
商务部积极支持鄂州花湖国际机场复制推广国家层面和湖北省已推广的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不断提升开放水平,打造更优的营商环境,实现更大发展。关于依托花湖国际机场增设湖北自贸试验区空港新片区,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后续工作。
感谢您对我国商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商务部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