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所属单位
消费促进司
公文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432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生效日期
2020-10-16
发布日期
2020-10-16
主题分类
国内贸易
主 题 词
消费
索 引 号
公文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432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发文单位
消费促进司
发文日期
2020-10-16
发布日期
2020-10-16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432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消费券全国推广“杭州模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结合本地消费实际,采取了包括发放消费券在内的多种措施,有效提振消费信心,带动消费回补。

一、消费券对稳增长、保民生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拉动消费效果明显。各地加强对消费券发放的方案设计、组织实施和宣传指引,有效发挥消费券拉动效应。二是定向保障基本民生。部分地区划定专门资金面向困难群众发放无门槛消费券,保障生活必需品消费。三是带动相关行业复市回暖。各地重点扶持线下实体、服务行业等领域,精准对冲疫情影响。四是精准滴灌小微企业。消费券有效促进了线下实体商业回暖,特别是小微企业受益良多。

二、下一步工作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扩容提质,下一步,商务部将把促消费作为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的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对促消费工作的指导,推进促消费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积极搭建消费促进平台,指导地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促消费活动;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结合本地实际,遵照市场规律,因势利导,公平公正地面向特定群体、特定商品、特定领域有序推出形式多样的消费券,促进消费回补释放。

感谢你们对我国商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商务部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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