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服贸司
- 公文名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513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商服贸函〔2026〕182号
- 生效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6-06-24
- 主题分类
- 全国人大建议答复
- 主 题 词
- 国内贸易
- 索 引 号
- 公文名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513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商服贸函〔2026〕182号
- 发文单位
- 服贸司
- 发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6-06-24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513号建议的答复
高华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完善家政从业人员分类健康体检制度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家政服务业是促消费、惠民生、稳就业的重要行业,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商务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构建家政服务员体检相关制度规范和标准,推进涵盖健康体检的家政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家政服务业规范化发展。
一、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
商务部积极推动延续实施家政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对提供社区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提供社区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相关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底。健全家政服务业促进政策,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家政服务消费扩容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优化家政服务业发展环境,积极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等8部门印发《2025年家政兴农行动工作方案》,支持农村劳动力进城从事家政服务业,扩大优质家政服务供给。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2026年工作要点》,深化家政产教融合,提升规范化和职业化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二、构建制度规范体系,提升家政服务体检质量
商务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建立家政服务员分类体检制度的通知》,配套制定并推广应用《家政服务员体检基本标准(试行)》和《家政服务员体检基本项目(试行)》,将家政服务员体检标准按严格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分为一般家政服务员、居家家政服务员、养老照护服务员和母婴照护服务员四个等级,不同类型的家政服务员适用不同的体检标准,要求医疗机构规范开展体检工作,保证体检质量。与此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积极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推进体检报告数字化,切实发挥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服务作用。
三、强化体检数据应用,推动家政服务放心消费
商务部持续推进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开发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和“家政信用查”移动应用程序(含小程序),开通家政服务员职业背景和健康情况核查渠道,鼓励更多家政服务员将体检结果数据上传“家政信用查”平台,归集家政服务员涉法不良记录、培训、体检等信用记录供消费者查询,为消费者雇佣家政服务营造放心消费环境。2026年,商务部推动将“家政信用信息查询”一件事纳入国务院办公厅《“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持续优化完善“家政信用查”平台功能。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家政服务员体检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强化体检数据应用,通过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及“家政信用查”归集更多体检数据信息供消费者查询,保障消费者健康,持续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不断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加快推动家政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国商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商务部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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