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等有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概述、重点热点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商务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商务中心工作,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加大商务运行情况公开力度,加强网站平台建设,完善行政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大厅)服务功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拓展信息公开范围。
商务部根据公众和企业对政府信息需求的新变化,不断扩大公开信息的范围,着力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公开的信息覆盖了《条例》规定的主要方面。公开内容除原有的政策法规、商务领域重大新闻、人事任命、公务员考录、政府采购外,还增加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
(二)加大商务运行情况公开力度。
2015年,商务部建立了月度商务运行情况发布工作机制,利用不同媒体平台对商务运行数据进行多层次、全方位解读。月度统计数据公布当日,相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接受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要媒体采访,对统计数据进行解读分析,同时在中国政府网以及商务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新闻客户端等信息平台发布谈话稿。全年组织相关司局负责同志接受媒体采访56次,对外表态33次。月度数据对外发布一周内,协调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行业知名专家学者以及发展较好的典型企业接受中央和地方媒体采访。在每月中旬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由新闻发言人全面系统地对外发布月度商务运行各项数据并进行解读。
(三)加强网站平台建设。
2015年,商务部组织自身技术力量并委托专业机构对所有站点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出的问题,督促和协助各网站完成自查整改,杜绝空栏和严重错误等问题,不断提高网站信息更新频率。商务部政府门户网站33个司局子站、14个事业单位子站、16个特派员办事处子站、223个驻外经商机构子站、57个专题子站均进行了分类检查整改。此外,各网站还重新优化了在线办事系统,整改了70个在线系统。
(四)做好政务大厅服务工作。
2015年,商务部政务大厅接待办理行政事项人员20350人次,日均82人次;受理或办结各类行政许可证件78268份,日均317份。政务大厅加强信息化建设,印制办事指南,加强办事指引,全面细致地梳理了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将商务部网站在线办事系统和政务大厅服务系统相互链接,确保两个系统的办事指南内容一致。
二、重点热点信息公开情况
(一)做好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
2015年,商务部被国务院审改办列为行政审批规范化示范点单位。商务部将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作为规范化试点的重要内容,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过程优化,先后完成了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服务规范及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表的编制工作;及时将行政审批清单和全部19项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在官方网站的行政审批平台上公开,行政相对人可以在线了解法律法规、审批程序、办理须知、政策指南等信息。
(二)及时公开财务信息。
商务部已通过政府网站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和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除按保密规定未予公开的涉密信息外,其他资金使用情况全部公开,部门预算表格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在公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和执行情况的同时,及时对相关信息加以解读。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在财政部指定媒体公开政府采购信息。2015年,商务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286条,内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中标结果等方面,公众可以及时了解商业机会、采购要求及采购工作进展。
(三)公开公务员考录信息。
商务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的要求,做好公务员考录信息的公开工作,确保考录工作公开透明,符合有关要求。及时在网站发布录用计划、报考条件、政策问答、考生名单、专业考试和面试安排、拟录取人员名单、录用有关事项等信息。报考人员除关注网站公告外,还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留言等方式进行咨询。
(四)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商务部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报送和应用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公开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并对案件信息公开的内容、权限、程序、方式和监督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推动建立案件信息公开与数据报送工作机制,逐月统计公开数据,将各地方公开工作纳入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年度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据不完全统计,各地明确省级公开网站272个。目前,全国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公开案件44309件,信息公开率29%,比2014年末提高近8个百分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内容。
2015年,商务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888条。其中,商务法律类信息7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79%;计划规划类信息2条,占0.23%;国内经贸与流通类信息54条,占6.08%;进出口贸易类信息90条,占10.14%;服务贸易类信息20条,占2.25%;引进外资类信息115条,占12.95%;国际经济合作类信息6条,占0.68%;对外援助类信息10条,占1.13%;多双边经贸关系类信息5条,占0.56%;公平贸易类信息29条,占3.27%;反垄断工作类信息12条,占1.35%;市场秩序工作类信息13条,占1.46%;商务信息化类信息21条,占2.36%;人事工作类信息42条,占4.73%;财务工作类信息311条,占35.02%;党务工作类信息2条,占0.23%;全国人大建议答复51条,占5.74%;全国政协提案答复33条,占3.72%;其他类信息65条,占7.32%。2015年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超过897万人次。
表一:商务部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类型

(二)公开的形式。
1.政府网站。2015年,商务部网站发布信息34万条。其中,政策法规134条,重大新闻478条,就20个政策法规和21个混委会议题征求了公众和企业意见。网站访问量131亿次,日均访问量3582万次,通过网站实时播报商务部新闻发布会12场,发布在线访谈9期,中文主站答复公众留言和邮件3313件。在2015年全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商务部网站连续第14年名列部委级网站第一名。
2.新闻发布。2015年,商务部对外发布新闻稿387篇,平均每个工作日1.7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发涉及商务工作的报道超过70条,《新闻直播间》、《朝闻天下》等热点栏目播发报道超过300条;境内外主要媒体刊发商务部负责同志署名文章11篇。2015年,"商务微新闻"微博平台(腾讯网、新浪网、新华网、人民网)发文9980条次,微博"粉丝"超过1100万人;手机新闻客户端(搜狐、腾讯、今日头条、人民日报、网易)发布文章1900余条,"粉丝"超过200万人;微信公众订阅号推送消息59次。2015年,商务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吹风会)80场,同比增长45%。商务部负责同志出席各类新闻发布会(吹风会)28场(包括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5次),同比增长115%。每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由1次增加到2次。
3.其他形式。2015年,商务部编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80期,及时公开对外发布有关贸易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措施。商务部网站开通了信息公开申请在线提交系统,政务大厅设立了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多渠道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咨询和申请。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商务部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246件,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81件,未受理信息公开申请65件。受理的181件申请中,180件为有效申请,1件为无效申请。涉及单位包括:流通发展司50件,市场建设司31件,外资司15件,合作司13件,市场运行司10件,条法司8件,市场秩序司、外贸司、国际司和反垄断局各7件,电子商务司5件,办公厅4件,财务司和服贸司各3件,机关服务局2件,人事司、综合司、援外司、贸易救济局、世贸司、美大司、外事司、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办公室和国际商报社各1件。申请渠道包括:互联网申请93件(邮件申请28件,在线申请65件),占受理总数的51.4%;信函申请66件,占36.5%;现场申请22件,占12.1%。
表二:2011-2015年商务部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数量

(二)答复情况。
180件有效申请均已答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答复55件,电话答复10件,信函答复114件,传真答复1件。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84件,占有效申请总数的46.7%;不予公开或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的12件,占6.7%;不属于商务部公开的46件,占25.5%;信息不存在的37件,占20.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件,占0.6%。对不属于商务部公开和信息不存在的申请,均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作出了回复;对无效申请,已向申请人进行了解释说明。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商务部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
六、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要求,从2015年开始,商务部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凡是可以公开的,均在商务部网站主页上予以公开;复文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不予公开。2015年,商务部主动公开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分别为51件、33件,合计84件。
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商务部共有5起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其中,2起针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起,3起针对商务部提起。目前,5起案件均已办结。在针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起的案件中,1起驳回申请,1起确认原答复违法。在针对商务部提起的案件中,1起决定维持原答复,2起申请人撤回申请。
2015年,共有4起针对商务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诉讼案件。截至2016年3月1日,1起案件以法院裁定原告撤诉方式结案,2起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1起案件仍在一审过程中。
八、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商务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公开的制度机制仍需完善;依申请公开回复的规范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在做好结果公开的同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也需进一步加强。2016年,商务部将结合贯彻《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继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完善工作机制。针对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梳理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汇总有关疑难复杂经典案例,学习借鉴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和其他部门的有益经验,不断总结改进,提升公开水平。
(二)拓展公开内容的广度与深度。
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在做好结果公开的同时加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推进政务阳光透明。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的深度,在推进信息开放的同时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参与,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积极创新公开形式。
充分发挥政务大厅功能,提高现场服务质量。继续推进在线办事系统建设,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加强网站、政务微博建设,更多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电子化、互联化,逐步实现"互联网+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四)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
面对当前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显著增多的形势,尽快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信息公开领域行政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