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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类型:摘编 分类:政策 2003-05-28 15:14

2003年度碳化硅出口配额第二次协议招标公告

  2003年度碳化硅出口配额第二次协议招标将于2003年6月5日开始。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关于印发〈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的通知》(外经贸贸发[2001]62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商品名称及范围   海关商品编码:   28492000 碳化硅   38249090.10 粗制碳化硅(按重量计碳化硅含量大于15%)   二、招标数量   本次碳化硅协议招标数量:8.05万吨   三、投标资格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加入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加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二)注册资本达到200万元。   (三)符合上述2项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1、2000-2002年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达到全国平均出口及供货总量85%的前若干家企业。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实际年平均出口数量×0.7 + 实际年平均出口金额÷全国平均出口单价×0.3+平均年供货数量×0.3   如企业实际年平均出口数量> 平均年供货数量,则: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实际年平均出口数量×0.7 + 实际年平均出口金额÷全国平均出口单价×0.3   上述供货数量不包括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数量。   2、参加反倾销应诉的企业。   3、前三年平均出口单价达到全国前三年平均出口单价三倍以上的企业。   出口数量以海关统计为准,供货数量由企业所在地外经贸委(厅、局)和招标办公室,根据企业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和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按有关规定进行核准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招标时间   投标时间:2003年6月5日-6月6日   截标时间:2003年6月6日14:00   开标时间:2003年6月6日16:00   五、投标方式   利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进行投标。企业在规定的截标时点前只能投一份电子标书,当同一企业成功送达的电子标书出现两份以上(含两份)时,该企业的标书视为无效。   电子招标投标技术保障工作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EDI)负责,具体操作上的问题由EDI负责解释。电话:67800047、67800472、67800334   六、投标量   1、由招标办公室根据企业2000-2002年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确定企业最高投标量,经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批准后,由部EDI中心通过电子标书设定企业最高投标量。企业可在电子标书上接收到本企业最高投标量。   2、外商投资企业全年中标总量不得高于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的出口规模。   3、参加美国碳化硅反倾销应诉的企业,前三年平均出口数量3万吨以上的协议招标最高可投标量提高5%,2-3万吨的协议招标最高可投标量提高10%,1.5-2万吨的协议招标最高可投标量提高20%,1.5万吨以下的协议招标最高可投标量提高30%。   4、凡投标数量高于最高投标量的标书为废标。   七、最低投标价格   投标价格不低于招标委员会规定的最低投标价格水平的企业均为中标企业。   投标企业可在电子标书上直接接收招标委员会确定的最低投标价。   八、中标价格及中标数量   (一)协议招标中标企业的中标价格按下列公式计算:   1、如某企业公开招标中标价格≤该企业协议投标价格,则该企业协议招标中标价格=其协议招标中标价格;   2、如某企业公开招标中标价格>该企业协议招标投标价格,则该企业协议招标中标价格=该企业协议招标投标价格+(该企业公开招标中标价格-该企业协议招标投标价格)×0.1   (二)企业中标数量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该企业投标金额(投标配额价格×投标数量)   企业中标数量=招标数量×-----------------------------------------------                 各中标企业投标金额(投标配额价格×投标数量)总和     九、中标结果查询   本次招标将于2003年6月6日16:00开标,次日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公布初步中标数量。投标企业如有疑问,可于6月10日15:00前向招标办公室提出。6月13日起,各投标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查询经招标委员会审核正式公布的企业中标情况。招标办公室不再向各企业发放书面《中标通知书》。   十、中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中标保证金为中标金的15%,企业中标后,须于2003年7月31日前将中标保证金(中标价格×中标数量×15%)汇到指定银行帐户。   单位名称: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开户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   账号:7112410182600001325   对未按时交纳中标保证金及浪费配额的企业,招标委员会将按招标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碳化硅出口配额招标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7层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882501-1721,1730,1732   传真:010-65882509   特此公告。   附:参加本次协议招标企业名单。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   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信息来源:商务部外贸司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