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全与管制局 类型:原创 时效状态:现行有效 2025-11-07 18:00
经批准,自即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5号、56号、57号、58号,及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1号、62号暂停实施。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