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58号 关于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反补贴调查的延期公告
【发布单位】贸易救济局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58号
【发文日期】2019年12月17日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58号
【发文日期】2019年12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2018年12月21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99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1日。
商务部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