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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18-11-01 15:47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9号

【发布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布文号】2018年第9号

【发布日期】2018年9月30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为适应产业升级、降低企业成本和满足群众多层次消费需求,自2018年11月1日起,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585个税目。因最惠国税率调整,自2018年11月1日起,取消39项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其余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实施。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口商品最惠国税率调整表
       2.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稿件来源:税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