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24-06-25 1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71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公告2024年第71号
【发布日期】2024年6月24日
【实施日期】2024年6月24日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波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告2020年第1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2024年6月24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