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24-08-16 13:57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24年第104号
【发布日期】2024年8月13日
【实施日期】2024年8月13日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液晶面板(带GOA电路)”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24年8月13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