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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24-10-09 14:47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2024年第9号

【发布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布文号】公告2024年第9号

【发布日期】2024年9月11日

【实施日期】2024年12月1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

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为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实现共同发展,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其中,关税配额产品仅将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不变。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

(稿件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