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25-09-08 16: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41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25年第141号
【发布日期】2025年6月30日
【实施日期】2025年6月30日
为进一步规范海关稽查、涉企贸易调查、核查,现将相关法律文书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公告所附法律文书与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1号、2024年第64号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5号(关于规范海关核查工作的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海关稽查、涉企贸易调查法律文书
2.海关核查法律文书
附件内容详见海关总署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25年6月30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