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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25-06-06 15:3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61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25年第61号

【发布日期】2025年4月14日

【实施日期】2025年4月14日

根据《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1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6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部分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废止。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内容详见海关总署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25年4月14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