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26-03-25 1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3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26年第23号
【发布日期】2026年2月27日
为促进跨境公路运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扩大至南宁关区。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26年2月27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26-03-25 10:06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26年第23号
【发布日期】2026年2月27日
为促进跨境公路运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扩大至南宁关区。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26年2月27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