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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26-07-13 1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1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26年第91号

【发布日期】2026年6月30日

【实施日期】2026年7月1日

2026年6月30日,商务部发布2026年第25号公告,决定自2026年7月1日起,采用保证金形式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豌豆淀粉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同时明确了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具体产品范围。为实施上述临时反倾销措施,现就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公告如下: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申报进口税则号列11081900项下商品时,“豌豆淀粉”的商品编号应填报11081900.10,“其他淀粉”的商品编号应填报11081900.90。

本公告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26年6月30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