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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26-04-28 08: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40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26年第40号

【发布日期】2026年4月15日

为进一步规范出口货物发货人申报行为,海关总署决定对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项目调整如下:

增加“禁限管制识别码”和“禁限管制申报要素”申报项目,上述申报项目为有条件必填项,具体填制说明可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查阅。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26年4月15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