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26-04-28 08: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40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26年第40号
【发布日期】2026年4月15日
为进一步规范出口货物发货人申报行为,海关总署决定对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项目调整如下:
增加“禁限管制识别码”和“禁限管制申报要素”申报项目,上述申报项目为有条件必填项,具体填制说明可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查阅。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26年4月15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