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25-10-16 1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55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公告2025年第155号
【发布日期】2025年7月18日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沙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禁止从沙特、尼日利亚进口禽类及其产品的紧急通知》(国质检明发〔2006〕12号)中关于禁止从沙特进口禽类及其产品的有关内容不再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2025年7月18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