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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启用“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管理系统”的通知
(生效日期:--失效日期:)

〔1999〕外经贸资三函字第6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黑龙江省外资局,深圳市贸发局:

  为了加强配额许可证管理,建立、健全配额、许可证审批、发证制约和监督机制,我部决定启用“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管理系统”是为了配合“金关”工程的实施,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管理渠道、管理模式的特点研制开发的。它利用现代化信息网络技术,通过外经贸部外资司和地方外经贸外资管理部门的两级管理,及时反馈配额许可证计划的上报、审批、分配、下达和执行情况,并将现有的外资统计、联合年检、配额许可证发证和海关等数据库与之链接,从而掌 握重点商品、重点企业的进出口和经营情况,实现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的动态跟踪管理。

  二、该“管理系统”启用后,各地应尽快完成原有“外商投资企业进口配额证明”、“外商投资企业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进口配额证明”向新系统 的转换过渡。原打证系统到1999年底停止使用。外商投资企业打印有关申领进口许可证的凭 证或通关证明一律使用本“管理系统”。

  三、为切实实现本“管理系统”联网核查的功能,各地应通过“管理系统”每月1日向我部传送发证统计情况。对于漏报、迟报或不报的行 为,我部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使用“管理系统”各地必须配备专人专机 ,并在1999年底前确实保证本“管理系统”的全面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计划的申报、 编制和下达采用以书面文件为辅,“管理系统”为主的方式。为方便核对查询,各地方在以 文件方式上报计划时,应注明“该计划于×年×月×日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管理系统上报”。

  五、地方版的“管理系统”所必需的电脑运行环境:

  1.硬件环境:586以上机型 、16兆以上内存、60兆以上硬盘空间、支持800×600分辨率的显示卡、CD—ROM驱动器、针式打印机、Modem、网卡。

  2.软件环境:Windows95/98/

  3.所支持的网络协议:TCT/IP 、IPX。

  六、该“管理系统”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启用。请各地在1999年11月25日前将200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申报计划通过该系统传送至外经贸部(外资司)。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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