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8号,公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的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2004-11-08 10:04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在招标投标法规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公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的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共废止13个文件)。

  附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的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马凯

                            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稿件来源:国家发改委提供)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的招标投标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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