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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8号,公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的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
| 2004-11-08 10:04 |
|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在招标投标法规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公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的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共废止13个文件)。
附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的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马凯 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稿件来源:国家发改委提供)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的招标投标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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