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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国家宏观调控决策,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扎实推进“六大联动”,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定不移实施外向带动战略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决定》(甬党〔2004〕3号),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外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1.科学认识利用外资的重大战略意义。利用外资是宁波实施开放兴市、推进内外联动的战略重点,是促进工业化、加快城市化、提升国际化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区域经济国际竞争力、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外资就是抓经济发展、抓结构调整、抓科技创新、抓港口开发、抓城市建设、抓财政税收的战略意识,正确处理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与奋发有为的关系,紧紧把握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清醒认识我市利用外资与先进地区的现实差距,切实增强发展意识、危机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千方百计再争利用外资新突破,与时俱进开创外资工作新局面。

  2.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外资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外资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适应宏观调控,把利用外资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走要素资源集约发展道路、走产业层次提升与产业结构优化道路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外资产业集聚和要素集约利用相统一,引资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引进资金和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与高科技人才相统一,引资领域拓展和核心竞争力提高相统筹,按照“保规模、优结构、提质量、拓功能”的原则,坚持量质并重方针,转换创新外资工作思路,实现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二、创新队伍,充分调动利用外资市场主体积极性

  3.突出“以民引外”,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导向,有针对性地筛选一批有引资意愿、有一定规模、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建立项目信息库,进行专题宣传推介。“以民引外”要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注重引进国外重要品牌和市场渠道,从而实现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快速提升。对于民营企业通过股权置换、并购等方式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美元至3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至1亿美元和1亿美元以上,且资金按规定到位并开工(开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民营企业经营者3万元、6万元和10万元人民币。对于民营企业与全球500强企业(上一年度排名)合资合作,合同利用外资500万美元以上,且资金按规定到位并开工(开业)的,一次性奖励民营企业经营者5万元人民币。每年在全市评选10位“以民引外”标兵,以表彰民营企业经营者对利用外资作出的贡献。

  4.鼓励“以外引外”,多渠道扩大引资主体。对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加强服务,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增资扩股、扩大规模、提升层次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关联的龙头企业、配套企业和研发机构,推动现有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对上一次批准合同外资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且到位50%以上的已投产(开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增资扩股方式引进外资,一次合同外资增资额达到1000万美元至3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至1亿美元和1亿美元以上,且首批资金按规定到位的,分别一次性奖励该企业主要负责人3万元、6万元和10万元人民币。每年在全市评选10位“以外引外”标兵,以表彰外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利用外资作出的贡献。积极发挥宁波对外贸易比较发达的优势,探索“以贸以外”新路子,按“以民引外”政策,落实鼓励措施,努力实现进出口贸易伙伴向合资合作伙伴的转变。

  5.坚持政府主导,不断强化引资工作基础。始终不渝地坚持利用外资政府主导,加强政府对企业引资工作的有效引导。进一步健全招商机构体系。有效整合市、县、镇三级招商网络,统筹并充分发挥各类涉外机构、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联谊会的力量,分工协作,合理布局,建立科学有效的投资促进体系。进一步加强招商队伍建设。通过强化培训和公开招聘双管齐下,真正形成一支懂外语、懂专业、懂法律、善公关的专业招商队伍,并和行业专家队伍、外聘顾问队伍有机结合。充分重视并不断发挥政府主导的各类大型节庆和会展等重大活动在招商引资中的基础性作用,注重不断创新和提高各类专题招商活动的形式和实际效果。

  三、拓展领域,加大服务业和基础设施利用外资力度

  6.思想高度重视,抢抓服务业发展机遇。认真贯彻全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大会精神,高度重视服务业引资工作,将利用外资作为高起点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抓手,将服务产业作为利用外资拓展领域的广阔空间。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服务业引资工作的领导,明确发展规划,制订政策措施,落实责任考核,力争尽快形成利用外资新的增长点。抓住“入世”后服务业开放领域不断扩大的机遇,根据我国“入世”承诺中分阶段开放的时间表,未雨绸缪,抢抓先机。抓住内地—港澳CEPA实施的机遇,以一年一度的甬港合作论坛为契机,全面深化甬港、甬澳经贸合作。

  7.明确突破重点,积极引进现代服务业。金融、保险、法律、会计、会展、管理咨询、工业设计、教育培训、医疗保健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充分调查社会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推出招商项目与外资嫁接,千方百计引进新的服务项目、服务手段和服务业态。政府牵头责任部门要制订服务业利用外资的规划和目标,及时包装推介项目,切实落实责任,努力实现服务业利用外资的有效突破。对于各类现代服务业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推出达到要求深度的招商项目(经有资质机构论证通过可研报告),根据规模大小,给予该单位或部门(协会)每个项目3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的补助;对于引进成功,且项目合同外资达到200万美元至1000万美元和1000万美元以上,资金按规定到位并开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项目引进单位5万元和10万元人民币。

  8.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利用外资。凡可以吸收社会资金的基础设施项目,如制水供水、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道路和桥梁、燃气供应等,在充分做好方案的前提下,都要积极引进外资。凡要求政府投资或政府补助的基础设施项目,都要积极尝试优先引进外资。对基础设施利用外资项目,合同外资达到3000万美元至1亿美元和1亿美元以上,资金按规定到位的,分别一次性奖励项目引进单位10万元和20万元人民币。

  9.努力优化外资项目结构。大力引进加工贸易外资项目,将之作为优化外贸结构,缓解出口退税压力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的政策优势,紧紧抓住港区联动试点契机,尽快形成加工贸易外资企业群体。积极鼓励外商来甬设立区域总部、职能总部、研发机构、采购中心和销售中心,鼓励国际资本采用收购、兼并方式扩大对甬投资。

  四、强化载体,高水平推进新一轮开发区建设

  10.科学定位,抓好开发区规划调整和申报。开发区建设必须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佳、资源消耗少、环保落实好、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发展道路,成为全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示范区,引进先进技术和人才的高新区,改造传统产业的核心区和辐射区,改革体制机制的创新区,集约利用要素资源、促进生态发展的先行区。各地要抓紧启动清理整顿后的新一轮园区建设,在更广阔的空间内和更长的时间跨度上对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进行动态性和前瞻性的规划,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整合,抓紧做好本地开发区调整扩容的前期工作,尽快达到相应水平,争取尽早向上申报。

  11.打造精品,推进开发区基础设施上台阶。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通过多种筹资渠道,有效缓解建设资金压力。着力提高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和质量,并注意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对新开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注重统筹,保证资金供给,防止资金链断裂,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防止产生新的不良贷款。要加强分类指导,做到有保有压,有升有降,讲究投入产出,注重科学发展,将基础设施建设与未来财政增长和土地出让金回收通盘考虑。

  12.优化配套,形成特色产业集聚的竞争高地。开发区的产业布局要体现省政府建设沿杭州湾产业带和市政府建设沿海、沿湾、沿路产业带的战略决策要求,全力打造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园区产业发展战略,有选择、有重点地招商,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对落户项目进行科学的评估和筛选,对项目的准入门槛、投资密度和产出效益严格控制。要继续培育特色,通过“产业园”、“国别园”、“配套园”等有效形式,尽快使重点产业和主攻对象在区内形成集聚效应。

  13.提升档次,构筑有效承接国际资源的新平台。不断完善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配强领导力量,理顺各方关系,同时结合《行政许可法》实施、审批制度改革和放权扩权工作,尽可能赋予园区管委会较大的指挥和协调权限,从制度层面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优化园区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效率,推广“一站式”、“一条龙”等全程服务方式,营造环境优势。使开发区真正成为一方投资热土。

  五、改进服务,高标准建设投资软环境

  14.努力缓解资源要素紧缺矛盾,优化生产经营环境。各地、各部门要充分挖掘资源供给潜力,尽最大努力满足外资企业和项目的用地、用电、用水、融资等要素需求。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要形成优先安排、优先供给、优先保障的工作制度,并毫不动摇地加以贯彻执行。同时,努力改善服务,因客观原因停电、停水、停气的,要向企业提前预告;确实无法预告的,事后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既要做好新项目引进过程的服务,更要做好已落户老项目的服务。

  15.积极办好为外商服务的实事工程,优化生活环境。继续开展一年一度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活动,着力办好为外商服务的实事工程,化大力气解决外商在就医、子女就学、获得政策资讯、出入境、居留、劳动用工和招聘人才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认真贯彻全市外宣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利用多种途径,打造我市对外开放新形象,努力营造“亲商、安商、重商、富商”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努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大力推广外语和普通话,形成浓郁的开放性语言环境和文化气息。

  16.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政务环境。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环境的意见》(甬政发〔2003〕18号)和外商投资软环境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深化政务公开,改进机关作风,加快电子政府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推行外商评议制,促进机关工作效能不断提高和部门协调配合能力不断增强。

  17.突破服务业配套滞后的瓶颈,优化商务环境。以东部新城区开发建设为抓手,推动我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大力发展商贸、金融、物流、会展、法律、财会、科技中介、信息服务等为现代商务活动服务的各类行业,努力打造有利于推进国内外贸易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支撑平台。继续加强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公平、稳定、透明、有保障、可预见”的综合商务环境。

  六、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利用外资工作的领导

  18.认识到位,坚持利用外资“一把手”工程不动摇。充分认识利用外资对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坚定不移地将招商引资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一把手”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全体干部合力抓,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定信心,积极创新,确保利用外资再争新突破始终具有强大的领导优势。

  19.措施到位,狠抓利用外资工作重点不放松。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本地、本部门利用外资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亲自推进一批项目、联系一批企业、办好一批实事、调处一批投诉,深入研究部署,结合各地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围绕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城市化发展配套和现代农业等利用外资的重点,抓好督查落实,主攻关键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增强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20.考核到位,实现利用外资可持续发展不停步。进一步加大利用外资考核力度,积极探索量质并重的动态目标考核体系。考核要为利用外资的工作重点服务,为完成既定目标服务,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利用外资的业绩要与单位和个人的奖罚紧密挂钩,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重奖,做到赏罚分明,充分调动各方面招商引资的积极性。


                                宁波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稿件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04年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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