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2004年第100号
2005-03-03 13:2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非试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情况的通知》(国办发〔1998〕98号)和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由原国家经贸委、原外经贸部、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非试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工作的通知》(国经贸外经〔2001〕787号)的有关规定,重庆大都会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大连米利海辰商场有限公司、上海麦考林国际邮购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属于“五不得企业”。即:不享有进出口经营权,不得经营批发业务,不得再扩大经营范围和建设规模,不得开设分店和延长合营年限,不得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和原材料的减免税政策。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五年一月十九日






 发表评论:    笔名: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