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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财建〔2005〕355号
【发布日期】2005-07-26
【生效日期】2005-08-25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加强和改进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部制定了《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稿件来源:财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