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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54号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54号
 【发布日期】2005-09-03


  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熔铸厂等20个单位为有色金属行业标准样品定点研制单位(名单见附件一),批准上海埃龙科技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为有色金属行业标准样品定点销售单位(名单见附件二),以上单位资格有效期为2004年9月1日至2009年9月1日。除上述批准的定点单位外,其它单位不得研制或销售有色金属行业标准样品。

  特此公告。

  附件:一、有色金属行业标准样品定点研制单位名单
     二、有色金属行业标准样品定点销售单位名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五年九月三日

                   (稿件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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