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发布>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来源: 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20号
 【发布单位】国家旅游局、商务部
 【发布文号】国家旅游局、商务部令第20号
 【发布日期】2005-02-17
 【实施日期】2005-02-17


  为了适应我国旅游业对外开放的需要,促进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国家旅游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决定对《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作如下修订:

  一、第六条第(四)款修改为:注册资本不少于250万元人民币。

  二、删除第七条。

  本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旅游局局长:何光日韦
                               商务部
                               二○○五年二月十七日

                            (稿件来源:国家旅游局提供)

EnglishFrançaisРусскийEspañolDeutsch 无障碍浏览

首 页
机构设置
新闻发布
政务公开
政务大厅
互动交流
公共服务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