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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文号】农计发〔2006〕21号
 【发布日期】2006-07-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促进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附件: 《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六年七月三日

                             (稿件来源:农业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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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2006-2010年)


  “十一五”时期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在深入分析“十五”时期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状况,正确认识和把握“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新阶段新形势的基础上,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适应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变化,编制《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

  
第一章 形势与任务


  第一节 “十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成就

  “十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工作全局,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和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三农”的政策措施,经过全国上下特别是亿万农民的共同努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

  粮食生产能力明显恢复。2005年粮食总产量达到4.84亿吨,在2004年增产3877万吨的基础上又增产1455万吨;粮食亩产309.5公斤,再创历史新高。“十五”期间,主要经济作物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棉花总产年平均542万吨,与“九五”相比,增加111万吨,亩产增加5.7公斤;油料总产年平均2943万吨,增加496万吨,亩产增加12.7公斤;糖料总产年平均9522万吨,增加821万吨,亩产增加597.7公斤。畜牧业保持了较快增长速度和平稳发展态势,产值年均增长率超过10%,2005年肉蛋奶产量比2000年分别增长26.4%、28.3%和211.7%。渔业保持快速发展,2005年全国水产品总产量比2000年增加827万吨,年均递增3.6%。主要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格局趋于稳定。

  二、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

  高效经济作物、畜牧业、渔业保持较快增长,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发展,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得到优化,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已现雏型。“十五”期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年均增长15%,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由2000年的30%提高到45%。2005年乡镇企业增加值达到50534亿元,比2000年增长86.1%,年均增长13.3%。农垦经济实现了快速增长,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2%,增速比“九五”时期提高一倍。

  三、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农业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取得新进展,特别是转基因生物技术、超级稻、矮败小麦和禽流感疫苗等方面的研究取得重大突破。农业科技整体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正在缩小。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力度加大,启动了农业科技入户工程,重点推广了一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全国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到48%左右,比“九五”期末提高11个百分点。农业装备水平显著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36%。农业标准化进程加快,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四、农业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

  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粮食购销市场全面放开,以批发市场为中心、集贸市场为基础、直销配送和超市连锁为重要补充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格局逐步形成。大中城市消费鲜活农产品的80%通过批发市场提供。农业国际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合作方式日趋多样,合作水平不断提高。农产品贸易大幅度增长,我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欧盟、日本的世界第四大农产品贸易国。以远洋渔业和境外土地开发为代表的境外资源开发利用成效显著。

  五、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255元,比2000年增加1002元,扭转了多年低速徘徊的局面。近年来,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收入构成发生积极变化,外出务工的工资性收入明显增加,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明显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由2000年的3209万人减少到2005年的2365万人。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农民生活环境和农村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

  六、农业支撑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积极推进种养业良种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等农业“七大体系”建设,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启动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沼气建设、退牧还草等一批重点工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显著。农业应急管理机制初步建立,制定并发布了《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7个农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得到加强。

  七、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取得重大突破

  农村税费改革不断深化,减免了农业税,取消了牧业税和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对部分地区农民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实行了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和产粮大县奖励政策,这是农业政策的重大突破。农村土地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赋予农民长期稳定的农村土地使用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垦区集团化改革进展顺利,国有农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更加顺畅,国有土地管理制度渐趋完善,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稳步推进。
  “十五”期间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不仅为国民经济发展、社会政治稳定和全面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十一五”期间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积累了有益经验。
  一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全局。“十五”期间特别是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创新发展思路,转变发展方式,积极推进科技进步,优化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大力整合各种资源和要素,促进农村各行各业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素质。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农业的基础地位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
  二是坚持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农业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支农惠农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整顿规范农资市场,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行为。真心诚意为农民办实事,切实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有效激发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坚持深化农村改革和农业对外开放。各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按照中央的部署,积极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税费、金融和流通体制改革,启动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与保护体系,不断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同时,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大力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全面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增强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拓展了发展空间。
  四是坚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以市场为导向,立足资源和区域优势,不断深化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业产业优化升级。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加强关键领域和重大技术的研究,大力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和优良品种,扎实抓好农民科技培训,真正把农业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已成为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
  五是坚持把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放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农业竞争力和农民切身利益,是新形势下衡量“三农”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十五”期间特别是近年来,各地农业部门始终把增粮增收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主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并处理好增粮与增收,以及增粮增收与结构调整的关系。实践证明,抓住了增粮增收,就明确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科学发展的方向,把握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主动权。

  第二节“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实现全面小康承前启后、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强农业,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应科学分析和把握“十一五”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努力开创新的发展局面。
  “十一五”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总体上面临良好的发展环境。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体现了“重中之重”战略思想、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和“两个趋向”重要论断的要求,不仅使我们党指导“三农”工作的思想和理论更加完善,而且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目标和任务更加明确。尤为重要的是,它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宏观环境特别是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使解决“三农”问题真正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任务。这必将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我国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城镇化率达到40%以上,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到12.4%,全国财政收入突破3万亿元大关。在这种情况下,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有条件更多地向农业和农村倾斜,各种资源有希望更多地投向农业和农村领域。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人们消费需求的变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为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国家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进一步强化,将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此外,农村各项改革的全面深化,城乡统一的市场体系逐步形成,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逐步弱化,都将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利的体制环境。
  ——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资源和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流动和重组,不仅为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及服务,促进我国农业的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创造了有利条件,而且为发挥比较优势,扩大农产品出口,加快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与国际接轨,提高农产品的标准化水平,创造了有利条件,从而为我国农业进一步开拓国外市场和利用境外资源开辟了广阔的空间。
  “十一五”期间,一系列制约因素的存在对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要求。
  ——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耕地面积减少的趋势不可逆转,耕地质量在一些地区持续下降;水资源短缺与利用效率和效益低下并存;部分地区农村能源短缺,可再生能源开发不足;农业面源污染加重;农业生态环境依然脆弱。这就要求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必须加大耕地保护、资源合理利用和环境治理力度,更加注重节约资源,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农业基础还比较薄弱。农业投入不足,欠账太多,农业生产的物质技术条件较差,支撑体系不强,短期内难以改变靠天吃饭的局面。这就要求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必须更加注重政策的扶持,加大政策的支持和保护力度,夯实农业的基础,增强农业抗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市场竞争压力加大。目前我国已进入入世后过渡期,农产品进口关税已降到较低水平,国外农产品进口压力加大,农产品出口面临的贸易摩擦增多,技术壁垒增强。与此同时,我国农民科技素质较低,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农业和农村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保护农民权益的机制和体系还不健全,难以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需要。这就要求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必须更加注重综合素质的提高,加快转变增长方式,加大体制创新、科技进步和结构调整力度,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农民增收的难度增加。目前我国农业经营规模小,比较效益低,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滞后,农业和农村内部增收难度较大。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尚未形成,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的体制性障碍还没有消除,转移就业增收任务艰巨。这就要求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必须更加注重农民增收,始终把农民增收作为中心任务,大力拓宽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近年来,我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呈多发、频发趋势,对畜牧业生产构成了严重威胁。一些地区潜在疫情突出,防控能力较薄弱,应急预案不完善,防疫体系不健全,防疫队伍不稳定,防疫经费难落实。这就要求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必须更加注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不断增强防控能力,提高防控水平。

  第三节 “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任务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十一五”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要努力完成三大基本任务:
  ——确保粮食等农产品有效供给。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优化农产品品种结构,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使农业加快向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方向发展,从数量和质量上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
  ——确保农业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提高粮食生产比较效益,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扩大养殖、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加快推广农业节本增效品种和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转变农业增长方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突出抓好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进一步开辟农村内部就业和增收领域;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就业技能和本领,努力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和增收渠道。
  ——确保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在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水平,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农村道路、电力、沼气、人畜饮水、渔港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加快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探索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章 指导原则与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全局,落实“重中之重”战略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要求,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基础,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农业综合配套体系建设为保障,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的区域化、标准化、产业化、机械化、市场化和服务社会化,积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努力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质量,保障以粮食为主的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农业不断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十一五”期间,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坚持以下原则:
  ——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业不断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把粮食增产作为关系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目标,大力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农业增效放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综合效益,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根本,采取综合措施,拓宽增收渠道,优化增收格局,构建长效机制。
  ——统筹城乡发展,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农业投入稳定增长的新机制,不断增强农业政策的反哺性和普惠性,加快建立符合国情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逐步消除影响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建立新型城乡关系,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间自由流动,引导资金、技术、人才、服务等向“三农”聚集,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逐步缩小农民与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促进农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农村与全社会进步相同步。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农业发展的科技含量。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农业科技进步的战略基点,作为调整农业结构的中心环节,深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集中优势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力争在关键领域的重大开发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加快科技推广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着力提升农业科技应用转化能力,使科技向产业聚集,技术向产品聚焦,不断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和发展质量。
  ——转变增长方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要深入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大力推进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能,发展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农业循环经济,促进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和非再生资源的节约利用。积极开发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生物质能产业。加大农业污染防治力度,积极防治农村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保护好水、土地、草原和水生生物等自然资源和动植物野生种质资源,促进农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促进农民全面发展。要充分尊重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反映民声、民愿、民志,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农民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农民开展合作互助。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大力实施人才强农战略,加强新型农民培训,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大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促进亿万农民的全面发展。
  ——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活力。不断推进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构建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体制环境,充分体现农业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不断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推进产业升级,实现产业转移,在扩大开放的条件下增强促进发展的能力,在农业国际化的进程中保护好发展好我国农业。

  第二节 发展目标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未来五年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趋势和条件,“十一五”时期要努力实现以下发展目标:
  ——主要农产品供给保持平稳增长。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1.0333亿公顷,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亿吨左右;棉花、油料和糖料产量分别达到680万吨、3200万吨左右和1.2亿吨;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稳中求升。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8400万吨、3000万吨和4200万吨。水产品总产量达到6000万吨。
  ——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更加合理,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初步形成;农业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养殖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农村产业结构更加协调,二、三产业快速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之比超过1.5∶1;农村就业结构逐步优化,乡镇企业每年新增就业250万人以上,农民外出务工每年新增500万人左右。
  ——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和转化应用能力进一步提升。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建立,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提高约5个百分点。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8亿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5%,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农业资源利用水平进一步改善。主要农区耕地退化率下降10个百分点,农田地力等级普遍提高1~2级;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化肥、农药等资源利用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显著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健全,良好农业规范(GAP)得到有效推行,基本实现食用农产品无公害生产;农业防灾减灾能力逐步增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损失率降低3个百分点,畜禽病死率降低8%。
  ——农民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培训农民达到1亿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不断涌现;农业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农民收入年均增长5%以上,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遏制。
  ——农村面貌进一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适宜农户沼气普及率达到27%左右,农业污染物排放水平降低50%,农业面源污染区域综合治理率达到50%,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明显改观。





  
第三章 区域与产业布局


  第一节 区域布局

  按照自然资源条件、产业基础以及发展潜力,将农业区域分成优势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适度开发区三类区域。

  一、优势开发区

  包括《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确定的13种优势农产品的41个优势区域。
  功能定位:充分发挥自然条件好、生产规模大、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化基础强的优势,做大做强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使之成为我国农产品主要生产基地,带动农业整体素质提高和生产布局优化。
  发展方向:开发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产品,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外公认的名优品牌,建立一批规模较大、市场相对稳定的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提高农业的机械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优势产业带,构建适应国际化合作与竞争的农业产业体系。

  二、重点开发区

  主要包括新疆北部地区、东北中低产田地区、黄淮海旱作地区、华南热作地区、海峡西岸地区、南方草山草坡地区。
  功能定位:立足区域资源潜力,通过改善生产条件、缓解制约因素,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竞争力,使之成为我国农产品生产的战略基地。
  发展方向:新疆北部地区重点解决农田灌溉用水问题,建设我国粮食战略接替区;东北中低产田地区重点提高耕地地力与质量,加强灌溉排水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改善农业现代物质装备条件,建设高起点的现代化粮食生产基地;黄淮海旱作地区大力推广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走资源节约型农业发展之路;华南热作地区重点加强国家天然橡胶基地建设,积极营造橡胶林生态复合系统;海峡西岸重点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南方草山草坡地区重点加快草地改良,提高畜牧良种率,发展草地畜牧业。

  三、适度开发区

  主要包括农牧交错区、青藏高原区、黄土高原区、西南岩溶区、西北荒漠化地区、东北湿地区。
  功能定位:针对这些区域农业生态脆弱、易毁难复和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特点,在充分考虑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确保不破坏自然生态的前提下,立足当地优势资源,适度发展畜牧业和特色农业,实施减量化生产,努力改善生产条件,转变生产方式,提高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发展方向:在农牧交错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千方百计遏制生态环境恶化,大力恢复草原植被,着力改善生产结构,提高农牧业持续产出能力;青藏高原区重点转变农牧业生产方式,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发展特色无公害农牧业产品;黄土高原区着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发展草畜产业,推广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发展优质小杂粮、专用小麦和苹果等优势产品,提高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水平,加快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西南岩溶区在搞好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基础上,抓好中低产田改造,加强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发展草原畜牧业;西北荒漠化地区要限制资源开发,降低草原载畜量,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发展节约型畜牧业;东北湿地地区要严格保护湿地资源,有选择地开发利用农业资源,发展环境友好型农业。

  第二节 产业布局

  一、种植业

  在优势开发区域,重点建设四大粮食作物九大产业带,着力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以主产区为重点,做大做强粮食产业经济;加强棉花、糖料、油料、苹果、柑橘等经济作物生产基地建设,重点提升科技含量,加快品种更新换代,增强市场竞争力。
  在重点开发区域,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产条件,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一批新的粮食生产基地。
  在适度开发区域,本着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在粮食生产条件较好的地区,加强基本口粮田建设,保障粮食自给水平,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在立地条件较好、特色优势明显的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带动当地农民增收。

  二、畜牧业

  在优势开发区域,加快奶牛、肉牛、肉羊、生猪产业带建设,继续调整畜牧业结构,稳定家禽生产,大力发展奶业。恢复和保持传统草原牧区持续发展能力,大力发展农区畜牧业。加快畜牧业良种更新换代,积极发展秸秆养畜,提高集约化、产业化、专业化生产水平,提高牲畜出栏率和商品率,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在重点开发区域,积极开发利用南方草山草坡资源,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增强畜产品产出能力。
  在适度开发区域,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积极推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制度;重点优化畜群结构,转变养殖方式,推广舍饲、半舍饲,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畜牧业,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开发。

  三、渔业

  在优势开发区域,优先发展优势出口水产品和适于加工水产品养殖,提高养殖业标准化、产业化和集约化水平;加强水产新品种培育和遗传改良,建设优势出口水产品养殖基地,扶持出口水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发展,积极培育知名品牌。积极发展大洋性和过洋性并重的远洋渔业。继续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在重点开发区域,积极开发宜渔资源,提高水域资源利用率,加强水产原良种体系和疫病防治体系建设,加快水产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和无公害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发展淡水产品精深加工。引导和推动有条件地区发展都市休闲渔业。
  在适度开发区域,坚持因地制宜,保护和合理开发渔业资源。提高宜渔资源利用水平,积极发展山区流水养鱼和稻田养鱼模式;注重发展与地区生态环境相适应的低耗生态型、节水型特色渔业,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完整性。

  四、加工业

  在优势开发区域,大力发展粮食、经济作物、畜产品、水产品及其副产品的精深加工与循环利用,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大力发展产地饲料加工业,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主导产品,打造知名品牌,构建支柱产业,形成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带动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发展壮大。依托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
  在重点开发区域,积极扶持以粮食、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农产品加工,稳步推进水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在适度开发区域,根据区域经济布局和资源特点,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

  五、农垦

  立足垦区自然资源优势,巩固壮大粮食、棉花、天然橡胶、奶牛、糖料等优势产业基础,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带动范围大、示范效应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垦企业集团和产业大公司。继续发挥垦区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第四章 发展战略、发展重点和重大工程项目


  第一节 发展战略

  “十一五”期间,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任务与发展目标,加快实施“转变、拓展、提升”三大战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转变”战略

  围绕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以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为着力点,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转变农业发展理念,始终走科学发展之路;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构建现代农业和农村产业体系;转变农业资源利用方式,积极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步减少农村劳动力在农业中的就业比重;改革农业和农村经济体制,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

  二、“拓展”战略

  围绕拓展农业发展领域和途径,构建农业产业链条和产业体系,开拓农产品市场,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业产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拓展农业功能,进一步发挥农业的食物营养功能、工业原料功能、生态保障功能、促进农民增收和扩大农民就业的功能,拓展农业的观光旅游和文化传承等功能;拓展农业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逐步实现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拓展农产品市场,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搞活农产品流通,大力开拓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拓展农村社会化服务领域,为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民权益、改善生活条件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不断提高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

  三、“提升”战略

  围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支撑保障能力,强化农业物质技术基础,健全农业政策法规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能力和竞争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农业安全保障能力,提高食物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安全、农机化生产安全、农业生态安全水平;提升农业政策法规支持保护能力,完善和强化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健全农业法规体系,提高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农业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开拓农业建设领域,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村基层民主水平,加强农民教育培训,着力培育新型农民。

  第二节 发展重点

  一、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产业

  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以粮食生产大县(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为重点,严格保护耕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继续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和新一轮沃土工程,加大优良品种选育、重大病虫害防控、标准粮田建设、现代农机装备推进等项目建设力度,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恢复和提高基础地力,建成一批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基本农田,加强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改善物质装备条件,提高抗风险能力,促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
  着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作物、重点环节、重点技术,加快适用生产技术的集成、推广和应用。以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四类粮食品种九大优势产业带为重点,以提高单产、质量和效益为核心,加快超级稻等高产优质良种的选育推广,集成推广一批高效栽培技术和栽培模式,促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与工程设施结合,为提高单产和品质提供技术支撑。
  提高粮食加工转化能力。扶持主产区发展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的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发展小麦、玉米、薯类、大豆、稻米等精深加工,配套发展粮食烘干等产后处理技术。支持主产区建立和改造一批大型农产品加工、种子营销和农业科技型企业。积极发展农区畜牧业,带动粮食加工转化增值。健全粮食宏观调控机制,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建立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间利益协调机制,稳定发展粮食产业。

  二、加快科技创新和转化应用,全面提高农业技术水平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按照科学布局、优化资源、完善机制、提升能力的总体思路,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鼓励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转高效、支撑有力的农业科研创新体系和精干高效的成果转化应用体系。改善农业技术创新的投资环境,加强科研基础条件建设,引进培养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形成联合攻关和产学研相结合的有效机制。
  加强农业重大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加强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展农区土地生产力培养、节水高效农业、农作物高产高效栽培、畜禽健康养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在线检测、主要农产品和生物质能源及产品无害化生产、农产品加工等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尽快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研成果。力争在新品种培育、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防控、生态环境建设、资源高效利用、关键农业设施和主要生产环节农机装备的研发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大力实施农业科技跨越计划,加强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集成创新,加快产业核心技术中试、熟化和转化。加快超级稻研究示范推广,加快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畜禽、水产养殖疫病诊断技术及基因工程疫苗、农业生物制剂等农业高新技术的产业化进程。
  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继续推行“绿色证书工程”和“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提高农民接受新技术的能力和科学种田水平。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实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加大良种良法推广力度,重点推广深耕深松、保护性耕作、精量半精量播种、秸秆还田(养畜)、标准化育秧、机插播、奶牛及生猪人工授精、水产养殖水质调控等重大增产增收技术。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粮食主产区的机械化作业水平。

  三、推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调整优化农产品结构。继续调整品种结构,推进“一村一品”,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促进农产品的优质化。加快农作物、畜禽、水产良种更新推广步伐,进一步引导优势农产品向优势区域集聚,粮食作物主要发展优质专用品种,经济作物主要提升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畜产品以草食、节粮型为主,稳定生猪和禽蛋生产,大力发展奶业,加快发展肉牛肉羊、优质禽肉和优质细羊毛生产;重点推广水产品规模化健康养殖,提高水产品品质,增加名特优新水产品比重,培育适宜大规模养殖、加工、出口的重点品种,积极发展远洋渔业。
  优化农业区域布局。继续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促进农业生产区域化。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确定的产业带内,选建一批生产规模大、市场相对稳定的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种植、养殖和农机大户,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专用原料基地,改善生产、加工、信息、市场等基础设施条件,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立地条件适宜区域,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大生产基地建设力度,扶持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建设,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发挥垦区的综合优势,加快建设粮食、棉花、天然橡胶、糖料、奶牛等优势产品的现代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增强农垦企业的示范、带动能力。建立高效安全的饲料工业体系。支持海峡西岸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重点加强对台资金、技术、良种、设备生产要素的引进与合作,促进海峡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发展现代农业。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拓展农业产业链条,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发展订单农业等多种形式与农民确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完善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接机制,使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建立小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通过多种培训方式,让农民掌握基本的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并在生产经营中加以运用,逐步规范和提高农村小型企业的生产水平。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农民围绕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开展多元化、多形式的合作,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政策传递、科技服务、信息沟通、产品流通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

  四、转变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大力普及农村沼气。以农村沼气建设为纽带,积极开展生态家园富民行动,重点普及“一池三改”模式,在有条件地区推行“一池三改三处理”,将沼气池建设与改厨、改厕、改圈相结合,与农村“三废”(秸秆、粪便、有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人畜饮水安全化处理、村内道路硬化处理相结合,促进村容村貌环境综合整治。加大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示范建设力度,支持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
  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稳步提高耕地集约利用水平,强化耕地质量管理,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改革传统耕作方式,发展保护性耕作,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加强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推广节约型施肥施药技术,科学合理使用良种,切实提高农业投入品利用效率;积极发展集约生态养殖业,开展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试点,推广秸秆气化、固化成型、养畜等技术,加强畜禽粪污处理;发展以生物质资源为主的农村新能源和新材料,在适宜地区积极发展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鼓励生产和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千万百计降低乡镇企业和重点农业装备能耗。
  加强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突出抓好农作物、微生物、畜禽水产苗种等种质资源和农业野生资源的保护利用。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广种植业、养殖业清洁生产技术和农村环境清洁示范村模式,治理农田污染,建设农业资源与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引导农业生产方式变革,建立不同类型区域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强化对水、耕地、草原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推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制度,科学利用草原,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严格控制近海和内陆水域捕捞强度,继续实施休渔禁渔制度,建设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治理荒漠化水域,开展水生动物放流,增殖和恢复渔业资源。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提高生物安全检测与监测能力。建立外来生物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突发入侵事件应急体制,防治外来生物入侵。

  五、强化疫病虫害防控手段,增强农业灾害防控能力

  全面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制定和实施重大动物疫病扑灭计划,建立更加完善的动物疫病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动物疫病特别是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防疫信息网络,加强基层防疫队伍建设,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增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应急反应和群防群控能力。构建新型兽医管理体制,推行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按照健全机构、完善网络、稳定队伍的要求,建立健全省、市、县兽医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技术支持三类兽医工作机构和乡镇兽医站,健全村级防疫网络。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加大研发力度,强化组织管理,创建国际化的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研发、生产基地。
  强化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能力。以粮、棉、油等大宗作物为主,兼顾蔬菜、果树等作物,重点加强优势农产品主产区、重大病虫害发生区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建设,突出抓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早期预警和应急防治,推动优势特色农产品有害生物非疫区建设,强化农药与药械安全监管、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建立农区牧区蝗虫等迁移性病虫害联防联治机制。切实加强血吸虫防治。

  六、加强农业标准化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完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围绕农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与监督等关键环节,从管理、技术与生产实践等层面入手,加速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标准化建设。积极引进适用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建立由农业投入品标准、农产品质量标准、农产品安全标准、农业生产经营规范标准,以及配套支撑标准组成的农业标准体系。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测能力建设,突出产地环境监控、投入品质量监管、生产技术规范、市场准入、市场监测等关键环节,建立从田间到市场的全过程控制,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扩大监测品种和范围,及时发布例行监测信息,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七、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推进农业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扩大农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发展农产品贸易,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适应国际贸易的通行规则,支持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巩固目标市场,发展潜在市场,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加强农业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手段和保障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认证国际互认工作,不断拓宽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领域和渠道。大力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积极引进境外技术、人才、资金和服务,促进农业技术和产业升级;积极发展远洋渔业和水产品出口加工业,鼓励和引导农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有实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境外农业资源综合开发,不断拓展我国农业市场发展空间。
  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部级定点市场建设,积极培育壮大各种类型的农产品市场主体,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拓展市场经营领域,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积极推进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完善以批发市场为中心,以集贸市场、连锁超市、便利店、单体零售经营门店为基础,布局合理、辐射力强的全国农产品流通网络,逐步建立产区与销区、国内与国际市场一体化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实现省际互通。积极推行直销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农业会展经济,促进农产品营销促销,形成国内产销相衔接、国外促销相呼应的农产品营销新格局。以农业和农村经济监测预警、市场监管、市场与科技信息服务三大功能为主体,开发整合各类农业信息资源,加强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延伸到县乡的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建立功能齐全、体系完备、高效共享、反馈灵敏的农业信息体系。在农村推广电视、电脑、电话“三电合一”的信息服务模式,为农民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信息服务。

  八、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挖掘内部增收潜力。降低粮食生产成本,优化结构,增加产量,提高粮食生产比较效益,促进种粮农民不断增收。充分利用资源和区位优势,积极发展养殖、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发展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和其他服务,推动“一村一品”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农民致富步伐。开发农业新功能,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
  拓展外部增收空间。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乡镇企业向有条件的小城镇和县城及加工园区集中,推进乡镇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积极扶持农民自主创业,发展农村服务业。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加强协调,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就业制度,完善农民就业综合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劳务经济,增加农民务工收入。
  提高农民发展能力。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建立和完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提升基层培训能力;大力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提高农民创业就业能力;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促进农民由体能就业向技能就业转变。创新农业和农村人才评价、激励和服务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自主创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九、加快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加快农村公共事业发展。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组织搞好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办好农村科技书屋,丰富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推动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探索和推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积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推进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建立新形势下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新机制,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引导农民在国家的扶持下,自力更生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探索化解村级不良债务的有效办法,严格制止村级再举新债搞建设。

  第三节 重大工程和项目

  围绕“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点,认真落实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各项政策,强化政府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与服务,加强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建设,突出组织实施好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

  一、种养业良种体系

  种养业良种体系始终是推动农业发展的基础和先导。历经建国以来的建设与发展,我国种养业良种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但产业集中度低,突破性品种少,难以满足市场多样化、优质化的需求,加快良种体系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重点建设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与繁殖项目、农作物改良中心和分中心、国家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种子质量检测及新品种区试展示项目等;建设畜禽资源场、基因库,扩建和完善畜禽原良种场、畜禽改良中心、种畜禽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站);建设水产遗传育种中心、原良种场、引种保种中心、种质检测中心等。
  主要实施农作物种子工程、畜禽良种工程和水产良种工程。

  二、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

  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是提高农业生产力的根本保障。按行政区域布局,以农业科研、教育及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的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但主体分工、学科设置和区域布局等结构不合理,科研与生产脱节、成果与应用分离的矛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需进一步优化农业科技资源配置,提升自主创新和转化应用能力。
  重点围绕提高农业应用研究和关键性技术、产品的创新和转化能力,加强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农业应用基础研究设施条件建设及科技成果中试及转化能力建设;围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发挥农垦示范带动作用,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围绕提高农民素质,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
  主要实施农业科学技术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现代农业示范工程和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是农业生产力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体系基本框架已具雏型,但标准不配套,检测技术落后,基础条件薄弱,认证体系不健全,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快建设步伐。
  重点制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验方法标准、投入品技术标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建立健全农产品认证制度,制定认证认可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原产地保护制度;积极推行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在优势产业带内建设一批与国际标准对接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和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
  主要实施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农产品认证体系和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

  四、农业信息和农产品市场体系

  农业信息和农产品市场体系是现代农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农业信息和农产品市场体系,现代农产品市场机制和网络初步形成,但基础设施水平偏低、区域发展不平衡、农业信息进村入户率低、信息资源开发不足和共享程度不高,以及市场整体功能不强和手段落后等问题比较突出,难以适应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需要尽快加以完善和提高。
  重点建立并完善农业和农村经济监测预警系统、农产品和生产资料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农村市场与科技信息服务系统,开发利用国际国内信息资源,完善信息服务网络,大力推广“三电合一”农业信息综合利用和服务模式;改扩建国家级农业遥感应用中心和分中心,建立地面样方县;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加强农产品公共营销促销服务系统基础设施和组织建设。
  主要实施“金农”工程、农业信息服务“三电合一”工程、农业遥感监测工程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

  五、动植物保护体系

  动植物保护体系是预防和控制动植物病虫害、保障农业生产的基础体系。我国动植物保护体系已初步建立,但随着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区域化和农产品贸易的自由化,动植物病虫害发生几率增加,危害程度增大,防治复杂性增强,尤其是动物防疫形势严峻,迫切需要加强疫病防控能力建设。
  重点建设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优势农产品有害生物非疫区、农药与药械安全监管和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等项目;建设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检疫监督、兽药质量监察与残留监控,以及防疫技术支撑和物资保障等基础设施。
  主要实施植物保护工程、动物防疫工程和水生动物保护工程。

  六、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已初步建立,但资源衰竭、环境恶化的趋势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急需加强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重点建设草原围栏,增加棚圈、饲料机械、人工饲草料基地等相关配套建设内容,扩大草原建设与保护范围;以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为重点,开展“一池三改三处理”建设,积极推进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加快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染治理;加强耕地质量建设,配套建设一批不同类型的土肥新技术集成转化示范基地,完善全国耕地质量动态监测与预警系统;选建农业野生植物自然保护区、野生和珍稀植物资源原生地保护点,以及外来农业有害生物治理示范基地,建设和完善农业生物资源监测预警国家级中心、区域级中心、省级站;按照综合性、区域性和专业性三个层次,建设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技术检测与监测中心;在“三北”地区及西南季节性干旱地区等典型区域,选建旱作节水农业重点示范县,推广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在全国适宜水域建设渔业资源和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增殖放流设施,在沿海建设人工渔礁示范点,在重要水生野生动植物分布区建设自然保护区及其驯养繁殖基地,在重要渔业水域建立健全资源环境监测站;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农业资源循环利用示范项目,以及农业环境污染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在环京津地区和“三北”地区建设保护性耕作示范区,推行免耕、少耕、秸秆覆盖还田等技术;在黄土高原、青藏高原、西南山地和甘新等区域,选建一批特色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形成特色农产品发展的核心区,辐射带动毗邻适宜区特色农业发展。
  主要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农村沼气工程、沃土工程、农业生物资源安全保护与利用工程、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工程、水生动物防疫工程、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程、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和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西部特色农业示范工程、天然橡胶产业推进工程。

  七、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

  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是科教兴农和依法治农的重要载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已初具规模,但存在定位不准确、结构不合理、功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进一步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形成以县级农技推广机构为枢纽、县以下区域性或乡镇推广中心站为技术集散地的推广服务网络,以及与之配套的以示范场为主体的农业科技示范网络;支持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配套服务场所、农产品经营网点以及开展信息、仓储、保鲜、运输服务的必要设施;在重点渔区建设一批沿海中心渔港、一级渔港和内陆重点渔港,改善渔船安全避风条件,促进渔货集散、加工贸易、运输补给、渔船维修、滨海旅游和休闲渔业的发展,辐射带动渔区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配合基层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加快基础设施和基础条件建设;建立农机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推进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建设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和“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农产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示范点,扶持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促进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的形成,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推进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技术改造、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粮食加工转化能力建设等项目建设,促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和布局优化,实现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提高型转变。
  主要实施基层农业实用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工程、国家级渔港建设工程、农业执法服务基础设施工程、农业产业化推进工程和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工程。

  八、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

  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对于保护和提高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增加主产区农民收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粮食产业国际竞争力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规划实施以来,有力地促进了粮食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但是,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粮食生产受水土资源约束、基础设施薄弱、物质装备水平偏低、科技贡献率不高等因素影响逐步加深,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继续组织实施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
  紧紧把握新时期粮食产业发展的特点,充分调动粮食主产区政府和农民种粮两个积极性,在《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规划》确定的13个粮食主产省区的484个县(场)内,围绕改善基础条件,加快科技进步,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机械化水平和加工转化能力,加快主产区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着力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并在完成一期建设的基础上启动二期建设。
  主要实施优质专用良种育繁项目、病虫害防控项目、标准粮田建设项目、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和粮食加工转化项目。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深化农村改革,健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体制保障

  改革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动力源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必须继续深化农村改革,更好地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依法落实和完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各项权利。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机制流转,规范流转行为,在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和仲裁,建立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相结合的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和引导农民、农场职工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明确法律地位,加大政策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不断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发展。支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跨区经营,壮大自身实力,增强服务功能。支持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村能人以及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创办或领办各类中介服务组织。依法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健康发展。
  推进农垦体制改革。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将农业职工土地承包费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费用全部减除,确保农业职工负担减轻不反弹,农场由此减少的收入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国有农场要逐步剥离办社会职能,转变经营机制。加大国有农场土地确权工作力度,切实管理好、保护好、利用好农垦国有土地。推动农垦经营体制创新,积极培育现代化家庭农场和股份制公司;不断深化农垦集团化改革,积极推进省级农垦集团公司的公司制改造,在逐步实行产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推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改革,满足农村经济发展日益增加的金融需求。完善乡镇企业产权制度,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励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第二节 增加农业投入,改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

  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要求,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建立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农业的需求。
  增加国家对农业的投入。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农村投入的各项政策措施。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把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重点转向农村,国家财政用于“三农”投入的增量要高于上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农村,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点要放在农业和农村。加强农业“七大体系”建设。地方财政要切实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广辟资金来源,通过依法提高耕地占用税率,落实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支出等办法,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
  深化农业投资体制改革。对国家投资和补助的乡村建设项目,加快实行公示制度,通过招投标、资金跟踪监督和项目后评估等办法,确保管好用好资金,保证项目质量。进一步放宽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领域,采取贴息、补助、税收等措施,发挥国家农业资金投入的导向作用,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开发农业和建设农村基础设施。逐步降低中西部地区对涉农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配套比例。
  逐步完善农业补贴制度。继续实施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测土配方施肥,积极支持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建立农业灾害救助和风险防范机制,转变农业增长方式,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品质和市场竞争力。积极探索建立中央财政对种粮农民收益综合补贴制度,建立保护农民种粮收益的长效机制。完善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加大奖励力度,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逐步调整完善对短缺的重要粮食品种的最低收购价政策。
  改善农村融资制度。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强化约束机制,把支农效果作为最重要的考核标准,不断增强支农服务能力,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提高贷款标准,延长贷款时间,简化担保程序。发挥政策性银行的支农保障作用,设立与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和重点建设工程配套的中长期贷款项目,扩大农业信贷规模,提高农业信贷比重。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探索农村社区资金互助的有效形式。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鼓励政府、企业和社会资金合作建立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多种抵押贷款担保组织和基金。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积极开展依托龙头企业资助农户进行农业保险试点,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路子。

  第三节 实施“九大行动”,形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加快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九大行动”,形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合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以培育主导产业为切入点,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饮水、能源、道路、居住、通讯等条件。着力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益。推动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实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强行动。以实施重大粮食项目工程为手段,以主攻单产为核心,着力提高资源保障、物质装备、科技支撑和抗御风险能力。切实转变粮食增长方式,实施良种补贴和科技入户工程,重点推广增产增效技术。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推动科学施肥。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新一轮沃土工程,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实施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促进行动。以《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为依据,遵循农产品产业带建设与发展规律,在13个优势农产品41个优势产区,从提高良种覆盖率、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延伸产业链条、增强保障能力、培育知名品牌等方面入手,把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成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生产基地,促进产业聚集、生产上规模、产品上档次、服务上水平,全面提高我国农产品竞争力。
  实施农业科技提升行动。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强超级稻研究和示范,开展重大农业科技攻关和技术引进,加快核心技术集成示范,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促进农业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培养农业生产的技术骨干。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加快建设电脑、电话、电视“三电合一”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农业信息化。
  实施畜牧水产业增长方式转变行动。大力推广健康养殖,重点建设畜牧业养殖小区、规模场户和水产养殖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示范基地,积极推进水域滩涂资源合理利用,加快畜牧水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步伐,使养殖业尽快从单纯追求数量向数量与质量、效益与生态并重的方向转变。
  实施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扶持力度。扶持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善产业化经营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乡镇企业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方面的重要作用。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推进农业标准化和认证工作,加强例行监测,强化市场监管,建设安全流通渠道,推进农业生产源头的洁净化、生产与经营的标准化、质量安全监管的制度化、市场营销的现代化和经营品牌化,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行动。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循环农业发展,实现家居环境清洁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和资源利用高效化。大力普及农村沼气,开发农村清洁能源。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农村家园清洁、水源清洁和田园清洁。加强农业资源的保护,推动生态产业发展。
  实施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坚持预防为主,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实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加强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第四节 积极应对国际市场挑战,拓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国际空间

  积极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加强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国际贸易,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发展战略,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完善农产品贸易管理机制。完善农产品贸易宏观调控机制,加强产销协调,促进我国农业及相关产业科学发展。建立大宗农产品贸易预警机制、农业贸易纠纷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开展农业产业损害调查,提高贸易争端应对和处置能力。
  加强涉农国际磋商谈判和国际规则制定。在世贸组织新一轮农业谈判和自由贸易区谈判中,努力争取有利的农产品贸易条件,避免对我国农业产业造成冲击。深入研究制定入世后过渡期各项应对措施。积极参加多边双边农业磋商与协调,不断强化我国在国际粮农领域的地位和作用,积极参与涉农国际公约、协定和标准的制修订,努力为我国农业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第五节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营造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宽松环境

  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增强农业部门宏观调控能力,提高政府保障农村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改革和完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探索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管理,全面履行农业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各项法定职责,转变政府职能,整合行政资源配置,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从管理理念、组织机构上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进一步推动村民自治、乡镇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整合,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设置合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
  制定和完善各项农业应急预案。制定和完善重大动植物疫情突发事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污染事件、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草原火灾事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农产品国际贸易纠纷应急预案,建立预警机制,增强对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同时,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建立农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将应对农业突发事件的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确保应对突发事件所需的人力资源。建立重大农业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报告和发布有关信息。突发农业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农业部门能够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害。

  第六节 健全农业法律法规体系,确立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规范

  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增强依法执政能力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依法治农进程,健全农业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增强农业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
  加快健全农业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和完善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要求的农业法律制度,形成以农业法为基础的农业法律法规体系。着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农民权益保护法的立法进程。积极推动农民权益保护、动植物疫病防治、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农业生产资料管理、农业支持保护、农业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加强配套规章制度建设,提高农业立法质量。在农业和农村经济重要领域实现有法可依,依法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农民权益、促进产业发展、强化支持保护,使依法治农取得新的进展。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加快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反应快速的专职农业执法队伍,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行政执法体制,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将农业行政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农业执法基础设施工程规划,提高农业执法机构装备水平,增强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查处能力。建立农业执法信息网络,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积极探索建立执法人员激励与保障机制,确保执法队伍的稳定。
  深入开展农业普法宣传教育。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扎实有效地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拓宽农业普法宣传教育的范围和内容,在继续做好农业干部普法教育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对农民开展普法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突出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提高农民群众遵守法律和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将普法教育与农业系统的各种培训计划和培训工程结合起来,保障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实现农业系统干部依法行政,管理相对人守法经营,农民群众用法维权的目标。
  “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重要规划。各级农业部门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谱写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篇章,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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