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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促进我省家电产业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粤府办〔2006〕79号
 【发布日期】2006-11-22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经贸委《关于促进我省家电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贸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稿件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06年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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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我省家电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省 经 贸 委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家电产业加快发展,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现就促进我省家电产业加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发展趋势,明确促进我省家电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发展现状和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家电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已具备了一定的市场优势、技术优势、人力资源优势、知识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初步形成了较强的制造能力和较完整的配套能力,在生产规模、市场份额、出口额等方面居全国前列。2005年,我省家电产业(包括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和家用视听设备制造)销售收入294625亿元人民币,利润4975亿元人民币,出口总额10636亿美元,分别占全国的4307%、303%和5085%;销售收入位居全国第一。但目前我省家电产业仍存在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缺乏世界性品牌、产业集中率偏低和面临国际贸易壁垒障碍等问题,必须实现由低成本导向和出口导向向技术导向和价值导向转变,由单纯依托制造的产业链中段逐渐向上延伸至产品的研发与设计环节、向下延伸至产品的市场营销和品牌经营环节,大力促进我省家电产业加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自主创新、重点突破、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原则,着力推进家电产业技术进步,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家电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产业集群;积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技术标准战略和“走出去”战略,促进我省家电产业加快发展。
  (三)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省家电产业总产值达到6000亿元人民币,年平均增长15%,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91%.“十一五”期间,将我省打造成为全球家电制造中心、采购中心和交易中心;长远目标是发展成为全球家电设计研发中心。

  二、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提升家电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大力构建家电产业研发体系。一是建立企业研发体系。继续加强重点家电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积极支持重点家电企业建立和发展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为我省家电产业发展提供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支撑;支持企业工程研究开发中心成为家电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化的重要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二是建立健全产学研一体化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家电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发挥高级专业人才在技术创新方面的作用;鼓励家电企业对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进行战略性投资,提前介入科研成果产业化进程;鼓励家电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创建技术战略联盟,联合开展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参与制定技术标准。三是构建公共创新体系。加快建设以家电产业集群创新服务体系为重点的区域、行业创新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发展区域性和行业性的研发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信息中心、技术推广中心、检测中心和标准服务中心,促进我省家电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大力提升创新能力。一是积极倡导原始性创新。充分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团队项目的作用,开展家电产业发展前沿的重大基础性研究。鼓励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开展原始性创新,在省有关专项资金中,对具有重要突破的原始性创新给予奖励。二是大力开展集成创新。鼓励、引导家电整机生产企业积极研究采用各领域的新发明、新创造,努力将高新技术与常规技术有机融合,实现集成创新。三是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我省家电企业对引进的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通过消化吸收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对省家电重点企业引进国家鼓励的有关先进设备、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省经贸委、外经贸厅要优先办理有关手续。
  (三)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加快家电产业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核心技术研究开发,大力发展数字电视,抓紧组织实施核心芯片设计与制造、家电设计与绿色特性评估技术、高端家电、“数字家庭”、液晶平板显示器等专项计划,重点发展家电变频控制技术、直流变速控制技术、数码变容控制技术、网络控制技术、冷媒流量控制技术、可回收空调器设计技术、改变系统效率的实用技术(如风路清洁技术)、优化两瓷结构技术、应用真空绝热材料技术、热泵应用技术、节能环保技术、微波分布与热力控制技术等。相对集中财政资金和企业投入、产学研力量实施重大关键基础技术的重点突破,积极争取在家电产业配套集成电路等基础元器件、零部件及嵌入式软件的关键技术,平板显示器关键件及材料制造技术,液晶电视集成制造技术,“数字家庭”公共系统平台技术、关键技术,数字音频视频编解码技术等领域取得重点突破。
  (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一是强化工业设计。引导家电企业把提高工业设计水平作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之一。推广普及现代设计理论、设计方法和网络化、协同化、开放式、数字化设计技术等,发挥工业设计在家电产业中对产品外观、性能、材料、制造技术的集成创新功能,以外观改善和功能改进为突破口,使家电产品向健康、方便、舒适、节能、环保方向发展,实现产品差异化,创造高附加值的家电产品。二是继续推进企业信息化。积极引导和推动家电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改造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服务流程,推广三维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和计算机辅助工程(CAE)应用,产品数据管理(PDM)或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虚拟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企业资源计划(ERP)等,实现家电企业生产研制信息化、管理方式网络化、决策支持智能化、经营管理实时化、动作过程规范化。三是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改工作。支持家电企业运用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家电产业。省挖潜改造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省重点家电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家电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四是积极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推动我省家电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

  三、完善延伸产业链,促进家电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做强高端龙头企业。着力培育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家电高端龙头企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技改、研发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金融机构应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结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措施,加大对家电高端龙头企业技术升级、并购重组及对外投资等方面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企业不断做大做强,提高国际竞争力。
  (二)培育壮大配套企业。鼓励家电企业在集中力量加强关键技术开发和整机生产的同时,通过市场化的外包分工和社会化协作,带动配套零部件生产的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建立和完善大中小型企业之间在家电整机与零部件、核心产品与配套产品等的专业化分工和产业化协作,形成若干各具特色、重点突出、配套完整的产业链。同时,有计划、有重点地研究开发家电产业所需的关键原材料及零部件,引导部件生产企业集中力量针对某一部件或外围配套件开展创新,研究开发新产品,掌握自主知识产权,逐步提高家电产业关键原材料及零部件的自主制造比例。
  (三)推动生产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大力发展面向家电制造业的商务服务业、现代物流业、会展业、信息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大力推动家电产品交易、技术创新、质量标准、检验检测、信息咨询和人才培养等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我省家电产业发展。强化家电产业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自律、协调和监督等方面的功能,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在政策制定、资质认证、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价格协调、应对反倾销及其他贸易摩擦的作用,为我省家电企业提供更多的服务和帮助。
  (四)发展家电产业集群。以产业链为基础,完善专业配套服务,加强产业布局导向,引导家电产业集群化发展,充分发挥协同效应,降低家电企业成本,形成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工业集中、管理集成的发展格局。指导和支持家电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创建工作,通过开展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品牌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提高家电产业集群的整体竞争力。在省有关专项资金中,积极支持家电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五)优化家电产业区域布局。按照《关于印发我省工业九大产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粤府〔2005〕15号)要求,进一步优化家电产业的区域布局,积极推进家电产业向东西两翼地区和粤北山区转移,认真做好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管理工作,鼓励部分低端家电产品生产企业落户珠江三角洲以外的产业转移工业园,将部分产能向低成本产区转移,形成优势互补;积极鼓励东西两翼地区和粤北山区培育、发展家电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工作

  (一)加大名牌培育力度。进一步增强家电企业创名牌意识,促进家电企业不断提高市场营销、售后服务、资本运营等环节品牌运作水平,提升品牌美誉度,增强品牌效应。在我省家电企业中着力培育一批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重点扶持有实力的家电大型企业集团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品牌;依托家电产业集群创建区域品牌;鼓励家电企业自主品牌出口,逐步提高自主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坚持并完善联合打假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家电产品、侵犯家电企业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为家电企业特别是名优家电企业创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二)强化知识产权工作。加快建立省家电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为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引进新设备、新工艺和申请发明专利提供专利文献检索等服务。培育和发展家电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引导和扶持家电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机构。开展家电产业、家电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家电产业知识产权保护预警机制、申诉机制和维权援助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增强企业的维权意识和能力。鼓励家电企业采取联合开发、专利购买等方式获得专利所有权或使用权。
  (三)加强技术标准工作。明确“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发展思路,大力支持具有一定技术专利优势的家电企业积极参与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的研制,承担国家和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有关工作;积极提倡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与国际市场接轨。省技术标准专项资金对参与标准研制的企业给予适当资助和奖励。

  五、推进国际化进程,提高家电产业国际竞争力

  (一)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在巩固欧美、港澳、日韩等传统市场基础上,积极开拓印度、俄罗斯、东盟、拉美、非洲和中东等新兴市场。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家电国际市场研究,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市场信息,并且有针对性地组织我省家电企业参加国际专业博(展)览会,推动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引导我省家电企业积极利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交易平台,积极进入跨国公司和国际连锁企业的购销网络。
  (二)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推动有实力的家电企业到国外投资设厂、构建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带动家电产品出口。发展改革、外经贸、外事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境外投资政策,简化项目审核、驻外人员派出等手续,为我省企业实施国际化经营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充分发挥外贸专项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引导和激励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三)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和贸易摩擦。积极建立家电产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通过评估风险等级发布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并向家电企业提供有关对策建议。跟踪掌握国外信息,加强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评议工作,引导企业对国外的不合理要求及时提出抗辩,争取应有的权利。建立出口商品反倾销预警系统,健全反倾销等贸易摩擦应对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区域与国际创新合作。鼓励我省家电企业与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创新合作,进行专利技术、标准技术的交叉授权许可,组建平等的技术战略联盟。加强与省外特别是香港工业设计机构的合作,不断提高我省家电企业的设计水平。鼓励跨国公司、境外机构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设计室。

  六、建设高素质的家电产业人才队伍,增强文化对家电产业的影响力

  (一)培育和引进各类高级人才。鼓励家电企业与高校合作,根据家电产业发展需要,定向联合培养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专家和高技能人才。努力创造舒适、安全、健康向上的生活工作环境,吸引海外、省外优秀的人才到我省创业、工作和生活。
  (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家电产业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鼓励我省有条件的家电企业实行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制度,建立职业实训基地,为家电产业培养、输送技能人才。
  (三)培育企业家精神。引导全社会高度重视和积极培育敬业务实、勇于开拓、诚实守信、善于经营、科学管理的企业家精神和群体。
  (四)增强文化对家电产业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在家电企业管理和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市场开拓、品牌经营等环节中,更多地注入文化内涵,提高我省家电产品的文化品位,进一步提升产业创造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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