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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桂政办发〔2007〕132号
  【发布日期】2007-10-31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稿件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7年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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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的通知》(国发〔1996〕51号)精神,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在优势产业和重点行业培育更多的强优企业和知名品牌”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在广大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实施名牌战略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名牌产品在推进我区工业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但是总体上我区名牌产品数量较少,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一些地方对实施名牌战略认识不足,对名牌培育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不够;企业创名牌的基础比较薄弱,应对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不强。这种状况已经成为制约我区加快发展的重要因素。
  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迅猛发展,产品竞争已逐渐从价格层面为主的竞争上升为质量、品牌和科技层面为主的竞争。实施名牌战略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实施名牌战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主导、社会推动、创新发展”的原则,围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以资源优势工业和现代制造业、农产品加工、服务业等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坚持走以质取胜、自主创新、促进自主品牌发展的道路,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集团,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建立起名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形成一批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名牌战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
   1. 到2010年,名牌产品企业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占全区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40%以上。
   2. 到2010年,培育中国世界名牌1~2个,中国名牌产品30个,国家免检产品80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50个,驰名商标20件;广西名牌产品达到400个;广西优质农产品达到100个;广西著名商标达到300件。
   3. 到2010年,建立30个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或分委员会,研究制订修订国家标准30个。

  三、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重点领域

  (一)加快培育发展资源优势工业和现代制造业名牌。

  围绕培育和发展汽车、铝业、工程机械、糖业、沿海石油化工、锰业、钢铁、林产工业、医药、茧丝绸十大产业集群,选择汽车、机械、钢铁、锰业、有色金属、制糖、林浆纸、石化等产业作为重点发展产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资源优势工业和制造业名牌。
  汽车制造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及规模能力的建设,整合现有零部件制造资源。在汽车整车及发动机总成、变速箱总成、离合器总成、车身总成、车架总成等汽车零部件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
  机械制造业:加快发展速度,扩大工程机械生产规模。巩固发展“玉柴”牌柴油机、“柳工”牌装载机等已有中国名牌产品的优势,在机床及机床工具、空压机、预应力锚具、铲土运输机械、路面机械、电线电缆等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
  钢铁工业:做大做强钢铁冶炼,重点发展精深加工。在建筑长材、热轧板卷、冷轧板卷、热镀锌卷、彩涂卷等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
  锰业:发展锰深加工产业,在金属锰、锰系铁合金、电解二氧化锰、碱锰电池、软磁铁氧体磁芯等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
  有色金属工业:实现由资源开发型向加工制造型转变,拉长产业链,做宽产业带。巩固发展“金海”牌锡锭等已有中国名牌产品的优势,在氧化铝、电解铝、高纯铝、高精度铝板带箔、中高档建筑铝型材、车用铝合金轮毂等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
  制糖业:强化制糖产业,延长蔗糖产业链,拓展生物工程领域,大力发展综合利用,建立生态循环工业。巩固发展“QT”牌白糖、“云欧”牌白糖、“网山”牌白糖等已有中国名牌产品的优势,在精制糖、绵白糖、酒精、赖氨酸、低聚糖、生活用纸、有机生态肥等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
  林浆纸工业:大力推进林浆纸一体化,加快发展精深加工。在文化纸、新闻纸、松香、松节油、天然香料、家具等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
  其它工业:巩固发展“三环”牌日用陶瓷、“两面针”牌牙膏、“田七”牌牙膏等已有中国名牌产品的优势,在水泥、建筑、卫生陶瓷、涂料、装饰材料、浮法玻璃等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

  (二)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名牌。

  围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利用甘蔗、优质稻、水果、水产、秋冬菜、桑蚕茧、速丰林、中药材、木薯、花卉、松香、食用菌、香精香料、山茶油、剑麻、烟叶、畜禽、八角等优势农林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大对区域特色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在大米、水果、变性淀粉、山茶油等农产品中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

  (三)加快培育服务业名牌。

  在体现经济发展水平的服务领域,以促进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为目标,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在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商业物流、宾馆旅游、医疗卫生、金融保险等行业,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服务精品项目和服务名牌,发展竞争力较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提升我区服务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先进服务业体系的建立。

  四、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自主品牌建设。

   1.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将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和扩大品牌市场占有率的动力,建立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注重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的速度和效率,在关键技术领域密切跟踪国际先进水平,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
   2. 加强质量管理。企业要面向国内外市场,吸收和学习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管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的企业质量信用体系,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
   3. 加强品牌经营。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名牌意识,制定以质量为核心的名牌发展规划,研究市场变化和竞争对手,确定目标,打造一流品牌。要坚持全球市场理念,加强营销网络和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要积极借鉴国际上成功的品牌建设经验和运作方式,加强品牌经营和宣传,不断提升品牌贡献能力。
   4. 加强人才培养。企业要建立培养人才的科学机制,营造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要采取强化培训、鼓励学习、加强交流等措施,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的高素质员工队伍,造就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一批精通质量管理和品牌运营的经营管理人才。要立足于国际竞争,加快培养国际化人才,提高利用国际人力资源的能力,为实现自主品牌的国际化提供人才保证。

  (二)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

   1. 大力推动技术标准化工作。质监部门要指导和帮助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标准水平;鼓励企业建立产品技术及技术标准研发机构,在优势产业中开展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研究及制订修订,促进我区优势产业的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做强做大我区优势产业。制定和实施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强制性能效标准。建立广西WTO/TBT、SPS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
   2. 实行工业企业品牌奖励政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企业品牌表彰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42号)精神,对荣获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和广西名牌产品、广西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3. 实行研究制订重要技术标准奖励政策。在我区优势特色产业、产品中,制订国际标准奖励50万元、国家标准奖励20万元、国家行业标准奖励10万元、自治区地方标准奖励5万元。
   4. 加大政府采购名牌产品力度。各级各部门招标采购要优先选择我区荣获中国世界名牌、中国名牌、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以及广西名牌、广西著名商标称号的产品。

  (三)加大财政资金扶持。

  各级财政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当地实施名牌战略的发展目标和实际需要,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中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推动名牌战略实施。

  (四)加快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支持技术研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国内外标准制订修订等重要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要进一步抓好设立在我区的国家食糖产品质检中心、国家珍珠及珍珠制品质检中心、国家量具产品质检中心、国家茧丝绸产品质检中心的建设。要适应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形势的需要,建设一批国家级或自治区级质量检验检测、标准化、计量中心,掌握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掌握产品竞争的主动权。

  (五)营造有利于名牌产品成长发展的环境。

   1. 加强电子监管网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支持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强化企业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2. 切实采取措施,保护名牌产品。加大对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广西名牌产品、广西著名商标、广西优质农产品的保护力度,严禁未经许可开展评比、认定、推荐品牌活动,确保品牌产品企业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3. 加大力度打击制售假冒名牌产品违法行为。工商、质监、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牌产品违法行为,打破地方保护,打击与违法分子相互勾结、包庇纵容制假售假的行为,打掉违法分子和违法违规活动的“保护伞”,加大查处案件的力度,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防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

  (六)加大实施名牌战略的宣传力度。

  鼓励我区名牌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高名牌产品在市场和用户心中的形象和信誉。鼓励新闻媒体加大对自主品牌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品牌意识。

  五、进一步加强对实施名牌战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推进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根据当地名牌发展的特点和目标,制定名牌发展和培育规划,协调解决培育、扶持、打造和保护名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质量兴市”、“品牌强市”、“名牌兴企”等活动,为企业创建名牌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发挥社会力量,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在名牌培育中的作用,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为培育自主品牌做好技术、管理、信息和人才培训等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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