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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00号,公布《2008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已废止】
 【发布单位】商务部、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07年第100号
 【发布日期】2007-12-24
 【实施日期】2008-0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发布《2008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2008年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1种,为消耗臭氧层物质,总计10个8位HS编码(含57个10位HS编码)。
  本目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200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08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信息来源:商务部 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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