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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公告2008年第8号
【发布日期】2008-01-18
【实施日期】2008-06-01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 《自镇流荧光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高压钠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现予公告,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
(稿件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