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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指导小商品分类,规范小商品流通秩序,促进小商品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商务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小商品分类(征求意见稿)》行业标准。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保证标准的可操作性,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网上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标准内容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08年3月25日。
联系电话:010-85093690 85093696
传 真:010-85093695
E-mail:jsbiaozhunchu@mofcom.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标准处
邮 编:100731
附件:《小商品分类指南》(征求意见稿) (详见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二○○八年三月七日
(信息来源:商务部 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