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站内搜索: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27号,公布烟制品进出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调整对照表 |
| 2009-06-15 13:57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提供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09年第27号 【发布日期】2009-05-31 【实施日期】2009-06-01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6月1日起,调整雪茄、卷烟等部分烟制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具体税目、税率调整对照表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烟制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调整对照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