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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8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0年第8号
【发布日期】2010-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类11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有关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现将2009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0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仍继续适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09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0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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