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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业务发展的需要,做好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统计的监测服务工作,拟对2008年商务部印发的《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业务统计制度》进行修改,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传真至010-65197932或发送电子邮件,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
联系人:陈明霞 张华隆
电 话:(010)65197172 65197179
传 真:(010)65197932
E-mail:chenmingxia@mofcom.gov.cn
zhanghualong@mofcom.gov.cn
附件:《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业务统计制度》
(信息来源:商务部 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