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22号,公布对原产于日本、比利时、德国、荷兰和俄罗斯的进口己内酰胺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
1、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防止疯牛病从加拿大传入我国的紧急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33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下发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主报告行名单的通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5号,公布《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