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外经贸计财发[2001]2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财政厅(局),各中央管理的外经贸企业,各进出口商会:
根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财企[2000]467号)精神,外经贸部和财政部制定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财政部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