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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对外贸易“十一五”规划》
  “十五”期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和不断加剧的市场竞争,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宏观政策和外贸战略的引导和支持下,产品进出口保持持续快速增长,为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与国家对外贸易的良性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党的十六大确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电子信息产业也明确“争取用10-15年的时间,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电子信息产业强国”的发展目标。“十一五”规划期是实现上述发展目标的一个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对外贸易由大到强和协调发展,发挥其对产业发展、国家外贸及经济增长的倍增效应和带动作用,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回顾

  “十五”期间,我国电子信息产品进出口取得可喜成绩,实现了五年翻两番的快速发展,为信息产业和国家外贸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成为了我国扩大出口和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主要力量。一是在世界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与贸易中的地位和影响不断扩大,成为世界电子信息产业第二大国,电视机、DVD、手机、显示器、程控交换机等产品产量和出口量均居世界第一。二是拉动我国外贸快速增长,年均外贸增速超过30%,连续多年成为外贸规模最大的行业,对全国外贸增长的贡献率达35%以上。三是促进外贸结构优化升级,近几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90%以上来自电子信息产业。四是带动产业快速发展,产业出口依存度超过50%,对行业规模扩张形成重要拉动力,成为影响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几年来,电子信息产业对外贸易呈现一些新的特点和好的趋向,特别在出口方面表现明显。一是技术含量与附加值高的产品出口比重不断提高,基站、路由器、软件、集成电路等高端产品出口快速增长。二是形成一批龙头企业。2004年商务部公布的中国出口额最大的200家企业名单中电子信息企业超过三分之一,其中前6名均来自电子信息企业。三是出口市场日趋多元化,在对美、日、欧等传统市场出口同时,东盟、非洲、东欧等新市场增长迅猛。四是产业集群效应日益突出,形成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等产业制造和出口基地。五是企业“走出去”不断取得新进展,海尔、TCL、华为、中兴等企业通过对外投资和跨国并购不断壮大实力,树立品牌。
  电子信息产业对外贸易成绩得益于国家改革开放战略的实施。电子信息产业抓住我国加入WTO和国际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立足国内资源与市场优势,吸引跨国投资促进产业集聚,不断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为产品出口持续增长奠定坚实基础。国家重视信息产业发展,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和优先发展信息产业的重要方针,出台很多的政策措施,为增强电子信息产业实力和促进产品出口予以了有力支持。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下,信息产业部与商务部、科技部等多个部门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科技兴贸战略,为电子信息产品出口的快速增长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地方政府在响应国家战略号召、落实外贸政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东部沿海地区通过发展外向型产业,形成若干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产业基地。
  应该看到,电子信息产业对外贸易大而不强,增长的基础薄弱,与国内产业的协调发展不够,也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一是缺乏核心技术,产品出口附加值和技术含量较低,产品层次、贸易结构和经济效益偏低。二是本土企业实力不强,与外资企业的差距拉大,国际化经营和应对贸易纠纷的意识和能力都有待提高。三是产业发展面临的资源和环境约束日愈突出,国内土地、水电、钢材及其他一些生产要素的供应日趋紧张,产业保护环境的水平亟需增强。四是部分行业出口与进口的结构失衡,也存在与国内产业发展脱节的现象,特别在基础元器件行业表现尤为突出。

  二、“十一五”期间面临的形势

  从宏观形势看,世界经济和贸易总体仍将保持适度增长,据世界银行等权威机构预计,未来5年全球经济增长率将达3%以上,区域性的国际合作体系建设不断深入,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多。我国加入WTO的积极效应日趋明显,国家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走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也逐步深入。这些都将对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及产品进出口带来深远影响。
  从技术发展看,信息技术的创新性与渗透性,将推动电子信息产业与贸易的快速增长。据IDC等权威机构预计,新兴技术发展将使未来几年全球电子信息产品市场的增长率超过7%。电子信息产业在较长时期内仍将是最具增长潜力的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趋势日益明显,对社会经济各领域的渗透将愈加广泛和深化,特别是3C融合将不断催生新产品及新业务,移动通信、数字电视、网络产品、半导体、软件将成为未来产业的经济增长点。
  从产业布局看,我国仍将是世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热点地区。全球产业链分解和区域转移的热潮日益“升温”,跨国公司集中资源发展研发及销售和服务的趋势愈加明显,并将选择离市场最近的地方建立事业基地,以此展开新一轮的战略调整和资源整合。我国人力资源丰富和市场空间巨大的优势仍将有所显现,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继续向我国转移,跨国公司在华战略不断深化升级;同时生产要素约束和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日益明显,产业投资增幅相对放缓。随着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及其他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逐渐推进和实施,外商投资和产业布局也将呈现新的趋向。
  从市场竞争看,国际竞争的范围将更加全面,从技术日益扩及成本、物流、服务等领域,技术渗透性使新产品多元竞争日益突出,电信、广播等服务行业国际竞争加剧,将影响电子信息产业竞争格局。跨国公司在产业竞争中的主导地位日趋明显,本土企业跨国经营的压力和动力不断加大,跨国并购和对外投资的探索行动增多。国家间的竞争日益加剧,除在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上,对国际组织和国际标准的话语权争夺和摩擦上将成为新的热点。
  从贸易环境看,贸易摩擦和国际争端日趋频繁,形式愈加深化。反倾销、技术性贸易壁垒、知识产权纠纷等贸易摩擦日益增多,从技术标准、政策源头等打压我产业发展的争端将呈上升态势。还有两个值得关注的趋势:一是国外对我经济政治的打压往往转化为贸易领域的摩擦,二是国外产业转移同时将贸易矛盾聚集于我国。

  三、“十一五”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开展电子信息产业对外贸易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由大做强和协调发展。具体是要坚持统筹协调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建立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和贸易方式转变,提升对外贸易的整体效益;加快推进信息产业“走出去”战略,通过服务业与制造业合作带动产品出口,扶植本土企业国际化经营,培育配置全球资源、掌控核心技术的跨国公司;提升外资引进水平,促进产业良性聚集;加强政策调研和部门协作,优化产业与贸易发展环境;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协调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继续推动电子信息产品进出口快速协调增长,为国家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贸易结构做出积极贡献,为实现从产业大国、贸易大国向产业强国、贸易强国的历史性跨越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原则
   1、加强分类指导,继续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转移上加大力度、深化层次,壮大产业贸易规模;扶持本土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其“走出去”,提升跨国经营能力。
   2、促进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和提高传统产品出口层次并重,推动服务业和制造业联动发展,以技术创新为依托,推动外贸结构优化升级和效应提升。
   3、以产业利益为起点,加强部门协调,确实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环境。
   4、促进协调发展,结合产业发展方向推动贸易增长,推动贸易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循环发展,增强外贸持续增长的基础。
   5、以产业基地与园区建设为依托,发挥地方的积极主动性,促进产业、外贸与区域的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1、“十一五”期间,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额年均增长15%,到2010年实现出口突破4000亿美元,占全国外贸比例35%以上,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继续保持90%的份额。
   2、主要产品在全球市场份额继续位居前列,产品结构和贸易方式逐步优化,数字产品、网络产品、软件、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出口比重不断提高,汽车电子、医疗电子、数控设备等出口增长超过行业平均增速。
   3、出口100亿美元以上的企业超过5家,出口10亿美元以上的企业超过50家;争取本土企业中有1-2家进入《财富》500强。形成一批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建立起国际化的投资、生产、营销体系,境外收入超过40%,主要产品全球份额占5%以上。
   4、形成10个以上世界知名自主品牌,具有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比重超过20%,采用国际标准的产品比重大幅提高。

  (四)发展重点
   1、基础产品,主要包括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片式元件、新型电子材料等。
   2、软件,主要包括嵌入式软件及软件外包服务。
   3、整机产品,主要包括新一代通信设备、数字化音视频产品、网络终端产品等。
   4、应用产品,主要包括汽车电子、机床电子、医疗电子等。

  四、主要促进措施

  (一)确立发展战略,加强组织保证
   1、将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和企业“走出去”作为全行业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提升为产业发展和国家外经贸的重要战略,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形成政策扶持体系。
   2、加强组织保证,在信息产业部出口协调办公室基础上成立专门职能机构,充实人员队伍,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及企业“走出去”的协调促进工作。指导地方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从资金和人员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鼓励有条件省市专门设立相应处室,专职负责出口与“走出去”的协调促进工作。

  (二)加强自主创新,优化产品结构
   3、通过电子发展基金、集成电路研发专项资金等手段,加大对出口企业研发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软件、关键元器件和新型材料及其生产设备的开发,建设共用技术应用平台,鼓励各种形式的研发合作,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产业与贸易结构的优化升级。
   4、抓好新一代移动通信、数字电视、下一代网络、新型显示器件、集成电路、软件等重大工程和技术标准的实施,加快发展一批量大面广、技术层次较高的信息终端产品,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
   5、扶持软件外包,联合有关部门出台鼓励软件外包的政策措施,从出口信贷扶持、促进企业合作、建设公共平台、人才培训等方面帮助企业增强软件外包能力,完善国际市场渠道,促进服务与产品的联动出口。
   6、加强信息技术在社会经济各领域的应用,以传统产业改造为重点,配合做好高技术产业东北振兴专项,实施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加快发展汽车电子、机床电子、医疗电子等应用电子产品,提高传统产品出口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三)加强国际合作,引导信息产业“走出去”
   7、推动通信运营业和电子制造业多形式合作拓展国际市场,争取国家援外资金扶持海外通信工程,并通过信贷扶持、政府合作项目等引导企业参与海外经营和国际竞争,带动通信产品出口。积极探索电子信息产业与电视、娱乐等其他服务行业合作拓展国际市场的模式,提升产品出口的层次。
   8、推进各种双边和多边的产业合作,参与WTO、APEC、东盟10+3等有关产业经贸合作的谈判,促进区域间的自由贸易;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对东欧、拉美、非洲、东盟等一些新兴市场进行市场考察、参展办展,积极邀请外国电子信息企业及相关政府部门来华考察访问,加大国际宣传同时达成合作项目。
   9、抓好北京科博会、深圳高交会、青岛青博会等高科技展会,在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有效发挥其桥梁与平台作用,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国际合作和贸易发展。

  (四)促进大企业国际化经营,培育本土跨国公司
   10、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大公司战略的指导意见》,加强对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的指导和培训,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引导和鼓励企业在研发能力、跨国经营、资本运作等方面下功夫,并从政府采购、重大专项、电子发展基金、对外合作项目、人才培训等方面对大企业予以倾斜扶持,鼓励其加快国际化经营,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国际技术联盟。
   11、从研发、融资、保险和出口退税等方面积极支持企业进行国际化经营,并从通关、质检、外汇和人员出入境方面提供便利,培育基于本土并在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跨国企业。

  (五)提升外资引进水平,引导产业良性聚集
   12、抓住当前国际产业转移和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提升外资引进的水平,与国内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鼓励和引导跨国电子企业参与西部大开发和老工业基地振兴,鼓励和引导外商在华加强研发和延伸加工环节,加快在华建设总部基地,促进产业良性聚集,提升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与层次。联合有关部门做好反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工作,为外商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
   13、引导地方有序引资,形成产业协调发展的布局,扶持若干产业聚集地区健全产业配套服务体系,更好地承接国外产业的转移,促进跨国公司向我国转移并扎根。完善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及产业园建设,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加强检查指导,推动各产业基地落实配套措施,在提高集中度、完善产业链和掌握核心技术上不断取得进展。

  (六)加强协调服务,应对贸易摩擦
   14、落实科技兴贸战略的政策措施,利用部门协作机制,研究解决电子信息产品进出口面临的重大问题,加强政策调研,为产业外贸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出口退税机制完善,进一步对电子信息产业倾斜扶持,促进外贸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跟踪研究人民币汇率变化带来的影响,及时宣传引导企业适应汇率机制的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国外技术法规的分析评议工作,利用WTO的合法权利,减少产品出口面临的TBT障碍。
   15、建立和完善电子信息产品进出口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与重点企业的联系机制,做好对其政策宣传和服务引导工作。发挥驻外使领馆的作用,争取国家在部分重要的国家增设信息技术官员,为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和企业“走出去”提供更专业的服务。
   16、联合有关部门建立产业应对贸易摩擦和规范恶性竞争的协作机制,突破重点国家对我市场经济地位的歧视,规避和应对大量的反倾销诉讼;同时探索引入奖惩机制引导企业良性竞争。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增加话语权,争取在国际标准制定和核心技术共享上实现新的突破,规避和应对国外对我的技术打压。
   17、增强国际规则运用的水平,健全产业损害监测和预警机制,增强国内产业在环保、节能上的水平,为应对国外的相应壁垒增添砝码,促进外贸结构平衡和产业健康发展。
   18、加强宣传培训,提高企业和行业协会规避和应对贸易摩擦的意识和能力,扶持若干重点行业协会,有效发挥其在规范企业竞争秩序、应对贸易摩擦中的组织领导协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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