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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商网秋季农副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在有关部门支持下,商务部于2006年8月25日开通了“新农村商网”。“新农村商网”开通后,发挥交易对接功能,在帮助陕西瓜农销售西瓜的过程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为进一步发挥“新农村商网”的“网络传信息,助农解难题”的作用,搞活农村流通,为农民办实事,拟定于2006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举办“新农村商网秋季农副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以下简称“对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本省销售产品名单
  请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选择本省3-5 种今年秋季需要在全省、全国销售的,产量较大、有可能滞销的农副产品作为此次 “对接会”的主要销售对象,并将产品名单以传真方式于2006年9月11日前报新农村商网。(见附件1,传真:010-65256615)
  二、收集上报销售信息
  请各省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省销售产品名单,通过产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收集相关出售信息。出售信息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产地(县、乡、村)、规格、质量标准、数量、参考价格、联系方法、信息有效期,及其他求售者认为需要介绍的信息,例如产品照片等(上报表格见附件 2)。产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对信息进行核实。出售信息可采用传真和网上报送两种方式报新农村商网(传真号码:010-65256615,网上报送地址:)。9月15日前各省至少报送100条销售信息,对接会期间继续报送。
  三、推荐采购商
  请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新农村商网公布的本届对接会销售产品名录,选择3-5种本省需求量大、加工能力强的农副产品,并就每种产品通过加工采购地商务主管部门,推荐6-10家农副产品加工收购企业,组织企业报送农副产品求购信息。求购信息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求购产品的种类、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参考价格、联系方法及其他求购者认为需要介绍的信息等(上报表格见附件3)。在推荐的采购企业中,应至少包括一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龙头企业。求购信息可采用传真和网上报送两种方式报新农村商网(传真号码:010-65256615,网上报送地址:)。9月15日前各省至少报送50条采购信息,对接会期间继续报送。
  四、做好对接会组织管理工作
  本次对接会由商务部与各省市共同努力完成,采用网上网下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做好这项工作,决定由商务部信息化司、市场建设司、市场运行司、外贸司及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联合组成工作小组。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应保证信息准确,并确定一名厅领导作为本次对接会工作小组成员,确定一名处级干部任联络员。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小组成员和联络员于2006年9月12日报商务部信息化司。(传真:010-65197494,65197491)
  新农村商网联系人:姚骏 李凯
    电话:010-65599343,65599350
    传真:010-65256615
    邮箱:yaojun@ncmail.mofcom.gov.cn
  商务部信息化司联系人:冯春 白海龙 王明明
    电话:010-65198455,65197769,65197474
    邮箱:reply@mofcom.gov.cn
                                  商务部信息化司
                                 二○○六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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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请点击下载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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