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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37号
【发布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将2004年度机电产品进口配额总量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4年度实行进口配额管理的机电产品为汽车及其关键件。

   二、2004年度汽车及其关键件的进口配额总量为104.94亿美元。

   三、2004年度机电产品进口配额申请时间为2003年8月1日至8月31日。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及其授权机构为2004年度机电产品进口配额申请的受理机关。

   五、申请机电产品进口配额企业的条件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1年第23号令》。

 

商务部二00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信息来源:商务部机电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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