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发布>对外贸易管理

来源: 类型:

关于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公示
【发布单位】
【发文日期】

  根据商务部《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贸函【2015】407号)的要求,对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神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等5家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
现将上述企业有关贸易人员简历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3月14日前以个人或企业实名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联系电话:010-65197432   65197470  传真:010-65197434 
  邮箱:gengxiewei@mofcom.gov.cn  yuanhao@mofcom.gov.cn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2017年2月28日

附件: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贸易人员公示

   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贸易人员公示

   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贸易人员公示

   山东神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贸易人员公示

   山东清源集团公司贸易人员公示

 


 

EnglishFrançaisРусскийEspañolDeutsch 无障碍浏览

首 页
机构设置
新闻发布
政务公开
政务大厅
互动交流
公共服务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