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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公示

根据《商务部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贸函[2015]407号,下称407号通知)的规定,我部对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材料进行了审核。

经审核,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符合第407号通知的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31日-8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8月5日17:00点前以个人或企业实名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序号        企业名称   

      1      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      无棣鑫岳燃化有限公司   

      3      广饶科力达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5197740/ 65197470

传 真:010-65197434 

邮箱:liqian76@mofcom.gov.cn;chenxi@mofcom.gov.cn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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