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发布>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来源: 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2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决定对镇江市江南醋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4份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EnglishFrançaisРусскийEspañolDeutsch 无障碍浏览

首 页
机构设置
新闻发布
政务公开
政务大厅
互动交流
公共服务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