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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我国环境,防止境外有毒有害废物向我国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35条和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第12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进口香港新·贸易公司(SUN SUN TRADING CO)、新西兰A-Z RECYCLING DISPOSE PTY LTD.公司供货的废塑料,暂停受理相关的报检申请。
二、香港新·贸易公司应立即将上述货物退运出境。
三、对公告发布之日前装运(以提单签发日期为准)的上述公司的废塑料,各有关检验检疫机构应严格到岸检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稿件来源:质检总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