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发布>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来源: 类型: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钨锡锑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办发[2005]38号
 【发布日期】2005-07-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商务部、环保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关于加强钨锡锑行业管理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五年七月十三日

                          (稿件来源: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提供)


EnglishFrançaisРусскийEspañolDeutsch 无障碍浏览

首 页
机构设置
新闻发布
政务公开
政务大厅
互动交流
公共服务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