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发布>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来源: 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告2014年第35号

【发布单位】商务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财政部 文化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发布文号】公告2014年第35号 
【发布日期】2014-05-12 


  为鼓励和支持我国文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根据《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商务部、中宣部、外交部、财政部、文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原广电总局、原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公告2012年第3号),经各地组织申报、相关部门评审,商务部、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同认定了2013-201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2013-201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现予以公布。

  附件:12013-201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
     22013-201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4年5月12日

 

EnglishFrançaisРусскийEspañolDeutsch 无障碍浏览

首 页
机构设置
新闻发布
政务公开
政务大厅
互动交流
公共服务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