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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第43号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4年第43号
【发布日期】2014-08-18

 

交通运输部关于福建平潭港口岸澳前港区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决定福建平潭港口岸澳前港区自公告之日起正式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具体开放范围、航道、锚地等由福建海事局按程序对外公布。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4年8月18日

(稿件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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