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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云南滇中新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文号】发改地区〔2015〕2170号
【发布日期】2015-09-22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云南滇中新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云南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云南滇中新区的批复》(国函〔2015〕141号)精神和《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与现行体制协调、联动、高效的管理方式,依法依规组织编制云南滇中新区发展总体规划并报我委备案后实施。

  二、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云南滇中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帮助解决云南滇中新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我委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云南滇中新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和监管,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价与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附件:云南滇中新区总体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9月22日

(稿件来源:发展改革委)

  附件:

云南滇中新区总体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促进云南省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云南滇中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在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和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支点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基础

  新区位于昆明市主城区东西两侧,初期规划范围包括安宁市、嵩明县和官渡区部分区域,面积约482平方公里,2014年常住人口约60万人,地区生产总值506.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75.15亿元。新区区位条件优越,生态环境较好,产业集聚优势明显,加快发展空间较大。

  (一)区位条件优越。
  新区位于云南省地理中心,紧邻昆明中心城区,交通运输网络完备,沪昆铁路、成昆铁路以及京昆、沪昆、渝昆、杭瑞等国家高速公路和多条国道贯穿新区,拥有国家门户枢纽机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与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以及南亚东南亚国家人员货物往来便利。

  (二)科教创新实力较强。
  新区及周边拥有43所高等院校、8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以及中国科学院昆明分院等一批高水平科研院所,具备较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和区域创新体系,为新区引进与培养人才、提高创新能力、集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产业发展优势明显。
  新区是滇中产业聚集区的核心区域,拥有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空港经济区等多个国家级、省级重点园区和安宁国家级重点石油化工基地,形成了装备制造、汽车、石油化工、电子信息、保税物流等一批优势产业,产业支撑和带动作用明显。

  (四)区域综合承载能力较高。
  新区位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国家重点开发区域,适宜建设的土地资源开发潜力较大,交通、供水、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体系较为完善。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城镇化基础较好,是昆明中心城区空间拓展的主要区域,具有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集聚产业和人口的良好基础。

  (五)对外开放合作基础良好。
  近年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稳步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不断深化,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中国-南亚博览会影响力显著提升,云南省在“一带一路”倡议推进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为新区依托现有开放合作基础,打造与南亚东南亚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验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扩大开放合作、引进培育现代特色产业为支撑,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走出一条创新驱动、城乡统筹、产城融合、开放合作、绿色发展的高原生态宜居城市建设道路。

  (二)战略定位。
  1.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支点。充分发挥云南区位优势,提升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的通道和门户功能,把新区建设成为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等国际合作的重要平台,形成内外联动、互为支撑的开放合作新格局。
  2.云南桥头堡建设重要经济增长极。创新产业发展模式,高起点打造重要的临空产业基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绿色先进制造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带动滇中地区乃至云南省经济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努力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3.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试验区。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创新承接产业转移方式和 TD 0 Tc (途径,增强产业集聚能力,探索促进产城融合发展的新模式,积极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加快就地城镇化进程,建立健全有利于人口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有序推进外来人口市民化。创新建设发展与社会管理模式,提升综合承载能力与可持续发展水平。
  4.改革创新先行区。全面深化改革,学习借鉴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成功经验,在涉外经济管理体制、开发建设模式、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区域创新体系。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服务水平,努力把新区建设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区。
  (三)发展目标。
  到 2020 年,新区城市框架和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形成,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序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对云南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初步显现。
  到 2030 年,新区建设实现重大跨越,科技创新引领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对外开放合作进一步深化,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建成城乡统筹发展、产城紧密融合、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幸福的高原生态宜居城市,成为带动云南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支点。

  三、功能分区

  按照“城乡统筹、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的要求,因地制宜采取组团式、卫星城式布局,规划形成城市建设区、产业发展区、历史文化区、生态保护区等功能区,全力打造绿色低碳、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美丽新区。
  ——城市建设区。围绕打造紧凑高效的山地组团城市的建设目标,坚持“强化山水、融合现代、宜居宜业、低碳智慧、绿色发展”的开发理念,建设布局合理、功能互补、配套完善、特色鲜明的美丽新城和高原特色山地城镇建设示范区。
  ——产业发展区。主要依托安宁工业园区、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空港经济区等重点园区,重点发展现代生物、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以金融、商贸物流、康体休闲与文化创意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按照“创新驱动、高端发展、突出特色、合理布局”的原则,以既有产业园区为主要载体,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力度,努力聚集一批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的现代产业,积极构建外向型特色优势产业基地,打造服务云南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基地、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示范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出口加工基地,形成特色鲜明、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历史文化区。重点依托嵩明县杨林镇、安宁市温泉街道等文物、文化资源富集区域,规划历史文化区,进行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彰显民族地域文化、自然生态文化、休闲养生文化、现代创意文化,促进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

  ——生态保护区。深入持久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引导城镇、村庄、产业建设走集约、绿色、低碳、智慧的发展道路。构建平衡适宜的城乡建设空间体系,将城市建设区、产业发展区、历史文化区范围以外的区域全部划入生态保护区,重点对山地、河流、湖泊、湿地、林地等进行保护与修复,保持生态多样性,打造绿色生态屏障,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重点任务

  (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转变城镇发展方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产业发展为载体,带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大力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高水平建设产城紧密融合、服务功能完善、空间布局合理、山清水秀、特色鲜明的山水园林城市和旅游文化创意城市。注重新区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让居民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绿水、记得住乡愁。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扩大森林、湿地等绿色生态空间,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增强城镇对人口、产业的支撑能力,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二)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加强对产业布局的统筹规划和科学引导,着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培育特色优势明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航空枢纽服务、临空商贸物流及加工、跨境电子商务及离岸金融、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技术、高原特色农业、医疗康体休闲和创意文化等中高端产业。在统筹考虑现有科技资源和科研布局的基础上,研究引进国际、国内高端人才和研发机构,构建以干细胞应用为主的生命科学研发运用中心,以纳米技术为主的新材料研发运用中心,以3D 打印为主的新型制造业研发运用中心。探索以商建园、以园招商、以商兴业的现代开放合作招商引资模式,引进大型企业集团,打造特色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发展各类产业功能区。支持新区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规划建设产业园区,鼓励对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促进产业绿色化、低碳化、高技术化发展。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沪昆高速铁路建设,规划建设渝昆高速铁路、滇中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项目,完善内联外通、安全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体系。以500千伏草铺变电站改扩建工程等为重点,积极推进区域骨干电网建设,建设适应新区长远发展、安全稳定、量足质优的能源保障体系。依托大型石油炼化项目,加快成品油输送和存储设施建设步伐,将安宁建设成为成品油输送干线管网中心。加大主要水源点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水资源保障建设步伐;积极开展区域内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重点推进自来水厂、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厂等一批水务工程建设,保障区域生产生活用水。加快信息网络建设,积极推进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努力成为云南“三网融合”的先行区,构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重要物流信息交换中枢和云服务中心。发展多币种的商务交易应用服务,加强与国际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的对接,打造区域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坚持城镇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加强水土流失监管,有效控制生产建设中的地貌植被破坏和人为水土流失。实行最严格的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推进城乡园林绿化建设。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和林地,坚持生态优先和分区分类差别化管理,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河湖水域,加大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构筑高原河湖湿地水网与山地生态绿网,承载水源涵养、物种栖息、生绫捕__穇_穥态调节等功能。做好城市周边水土保持,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五)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合作。
  积极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创新开放模式,提升开放层次,拓宽开放领域,加强同南亚东南亚及印度洋周边地区的经贸、产业和人文交流合作,融入国际产业分工合作体系。大力优化外贸结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服务贸易,提高外贸质量效益和综合竞争力,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提高利用外资水平,鼓励和引导外资更多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鼓励外资企业在新区设立研发中心、区域总部,积极融入全球创新体系。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利用国际资源,开拓国际市场,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努力将新区打造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产业集聚平台、开放合作平台和创新创业平台。

  (六)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
  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结合农民工市民化、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同步推进新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提升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文化、体育、就业服务等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措施,在云南省率先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序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体制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加强对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充分发挥加快建设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为新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云南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新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出台加快新区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有关政策、资金、重大项目安排上向新区倾斜。明确新区管理机构,探索构建精简高效、责权一致、建管一体、执行有力的新型管理体制。要合理优化昆明市行政区划设置和市辖区规模结构,探索新区与行政区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新区管理机构要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正面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最大限度地精简新区行政审批事项,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抓紧组织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和工作推进计划。认真抓好干部培训和舆论宣传工作,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全社会支持新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城乡统筹机制。
  1.创新人口城镇化发展机制。坚持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制定实施农民能接受、政府能承担、市场能参与的户籍转换政策。以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城镇社会保险参保年限为基准条件,因地制宜制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标准。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保障外来人口在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权益。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引导,努力提高农业人口融入城镇的能力。
  2.创新城乡建设管理制度。按照城乡一体、全域管控、部门协作的要求,形成统一衔接的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体系。切实加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力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布局总体框架,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合理结构。统筹城市功能区规划建设,推进功能合理配置和产城融合,促进产业和人口同步集聚。
  3.创新投融资模式。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构建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城乡建设投融资体制,建立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吸纳各类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

  (三)完善支持政策。
  深化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国发〔2011〕11 号)和《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总体规划(2012-2020 年)》明确的支持政策,并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创新完善支持政策体系。
  1.土地政策。云南省土地利用指标优先保障新区合理用地需求,对新区建设用地实施单列,新区范围内的耕地占补平衡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解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实行耕地数量质量全面管护。鼓励新区开展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允许在土地整理和利用等方面先行先试。统筹新增建设和存量挖潜,对可挖潜的存量建设用地,制定相应的开发再利用政策,依法有序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进一步挖掘建设用地空间,促进土地利用模式创新和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加强工矿用地再开发利用的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加强对新区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和遥感监测工作,监督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强化国土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监管。
  2.金融政策。深化落实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各项政策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金融机构在新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鼓励在新区内发展金融租赁公司。支持新区企业与周边国家在投资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和结算。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入驻新区,依法合规开展人民币业务。设立政府出资的新区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入驻。
  3.产业政策。积极有序整合各类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加大对新区高端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创新外向型产业发展机制,在物流、通关便利化等方面予以支持。创新煤电油气运要素配置保障机制,深化落实发电企业与大用户直购电政策。
  4.人才政策。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等支持措施,探索建立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打造“人才高地”。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育新区创新领军型人才团队。大力培养面向产业发展急需的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实施人才引进工程,吸引一批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高端科技人才到新区创业。积极搭建面向南亚东南亚智库合作交流平台。创新人才管理体制机制,鼓励企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实行股权和期权激励,形成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机制。
  建设好新区,对于推进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为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试验示范,培育壮大区域经济增长极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方面要统一思想,密切合作,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共同推动新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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